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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举例说明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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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举例说明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刑事诉讼法讲义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1、文档摘要:?【摘要】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的发展与充实。在实行OO心证的OO法系国家里,普遍实行证据裁判原则。它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须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证据裁判原则是抑制肆意形成OO心证的重要装置。离开证据裁判原则的制约,就很难形成合理的OO心证 关 键词:证据裁判原则

举例说明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举例说明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

1、必须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即无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众所周知的案件事实、OO确定判决所确认的案件事实、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案件事实等,由于其真实性已经得到了确认或者是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所以许多国家包括我国的法律规定毋庸再以证据来证明,而直接作为判决的根据,除非当事人提出合理和充分的反证、发现了新的事实、撤回或撤销自认等。

2、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来审查,即未经过法定的正式的证据调查程序审查或者未由当事人充分表达过意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一规范上的要求,旨在避免OO做出突袭判决,并且强调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应值得当事人信赖,以此赋予和增强判决的说服力和正当性。

3、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所谓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是指作为OO认定事实或判决根据的证据须具备的要件或资格。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才具有可采性。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或可采性须经过法定的正式的程序来审查和确定。通常情况下,必须同时具备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才具有证据能力或可采性。但是,即使具备了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据,并非就具有证据能力或可采性,比如在调解、和解中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自认等在以后的诉讼中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4、有犯罪事实,但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不得定罪(法官个人知悉的有罪事实,不能作为判决有罪的依据)无犯罪事实,但有伪证据指控犯罪,不得定除了免证事实之外,犯罪要件事实必须有证据证明证据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双方质证、辩论,并经法庭调查和评议,认为可信、客观后,才能作为判决基础。

刑事诉讼法讲义

刑事诉讼法讲义

1、(1)刑事诉讼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由国家机关主导的专门活动。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惩罚顺应民众的报复心理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OO的审查,于是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诉讼的轨道

2、(2)刑事诉讼是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OO的专门活动。犯罪人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体的人身财产利益,而且被视为威胁社会安全和国家统治秩序,国家专门机关代替国家追究犯罪人的行为责任(3)刑事诉讼应理解未国家裁判机构在追诉机构(以及自诉人)的追诉活动与被指控者的防御活动之间实施审查,并使双方展开理性争辩与说服,最终判决刑事案件的活动与过程

3、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在我国是指1979年全国OO通过,并经1996年、2012年、2018年全国OO三次修正的《中华OO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3)有关法律。主要指全国OO及其OO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刑法》、《OOOO组织法》、《OOOOO组织法》、《监狱法》、《律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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