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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后的农业执法编制(论述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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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后的农业执法编制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OO后的农业执法编制

OO后的农业执法编制

1、【摘 要】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行政管理体制OO的不断推进,现行的交通执法体制暴露出诸多弊端,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的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弊端,并对未来交通行政综合执法OO提出了建议.

2、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综合行政执法在交通行业的具体体现.我国关于行政综合执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OO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六条规定:“OOO或者经OOO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OOOO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OO人身OO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OO范文机关行使”.该规定为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在2004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交通行政综合执法OO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即在交通部门内部将制定政策、规范制度、规划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与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分开,在此基础上,组建相对OO、集中若干交通执法门类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3、因此,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本质就是“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职能相对分开、行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即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4、在宏观层面,交通行政分为公路交通行政和水路交通行政.其中公路交通行政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收费稽查行政、公路交通规费稽查;水路交通行政包括水运行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水路交通规费稽查.考虑到公路、水路是两种OO的运输方式,可以在交通运输厅内部设立公路及运输管理局和港航管理局,分别履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规费征稽、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相关任务合并,组建交通行政执法OO范文,作为全省交通行政执法的指导者和监督者.各专业管理机构所有的交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权集中划入执法OO范文,审批许可职能仍留在专业管理机构.地市及县级管理机构可根据与省级行政管理机构大体一致的原则,结合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和行政地位相应设置,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1、内容要求: 为了增强OO的现实性和说服力,也培养同学们在调查实践中进行研究和OO写作的习惯和能力,建议同学们要把毕业OO写作和前端的社会实践统一考虑,保持连贯性。学员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将来工作需要自拟题目,而且下列选题中的绝大多数选题方向都比较大,不容易写好,可缩小范围自命题目,选题时务必要与OO指导教师多交流,慎重选择。 指导老师: 职称: 批准日期:2013年 3 月 22 日

2、摘要:公共行OO力是现代社会的重要OO权力,公共行OO力的行使主体——OO在当代具有不断扩张权力的特征和低效率倾向,并普遍存在滥用公共权力和侵害公民权益的现象。对公共行OO力的监督是OO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OO监督最经常和最普遍的内容。行政监督作为我国OOOO监督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OO形象等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OO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正处在一个制度化、机制化的发展过程当中,从总体情况看,它是适合国情、是有效的,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OO,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和对策,从而为构建我国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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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行政  执法  交通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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