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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所谓OOO信仰的内在原则,也就是指那些借助于哲学的反思而可被理性所理解,因而内在于理性而可以从理性自身开显出来的原则。我们曾设问:OOO在寻求哲学的理解过程中,它将促使理性自觉到哪些原则?或者说,在历史上,哲学从OOO信仰中化解出了什么样的原则?这一设问所要追寻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内在原则。对OOO信仰的内在原则的分析将表明,真正的宗教信仰与哲学这个被视为理性之典范的科学之间有着比人们想像的要复杂得多的关系:它们之间一致的地方并不少于矛盾的地方。?
2、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1],当世界各民族都还普遍陷于泛神论或者信奉多神教乃至图腾偶像时,犹太民族却确立起了独特的“一神教”信仰。这是犹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地方所在,也是犹太民族拥有O耐人间屈辱而穿越千年苦难的伟大力量之所在。?
3、在三千多年的历史里,犹太民族即便在它鼎盛时期也是处在列强环伺之中,因此,犹太人在其历史上所经受的更多不是安宁与和平,而是一再丧国失地的屈辱与OO流徙异国他乡的悲惨;而随着罗马士兵于公元70年焚毁犹太人的耶路撒冷圣殿,犹太民族更是开始了千年的苦难漂泊,他们所到之处,遭逢更多的不是善意和机会,而是驱逐、蔑视,乃至OO和OO。可以说,犹太民族在其千历史中经受了人世间所可能具有的各种苦难。不少远比犹太民族强大的民族在遭受其中的某些苦难与不幸之后就永远消失在其他民族之中而中断了自己的历史,以至于它们不再具有开创的历史,而只可能具有被解释的历史,因此,它们对于后人而言只具有历史-考古学的意义,而不再具有开创历史的力量。但是,犹太民族在经受其他民族强加给它的、足以使许许多多民族消灭的无数苦难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消失于那些加害于它的强大民族之中,而是始终保持了其民族的同一性,使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延伸到他们漂泊到的每个角落,并且在这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坚守当中创造出了影响全人类的辉煌文化。?
4、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如此弱小的民族为什么具有如此伟大的力量,以至它在人类的各种苦难的重压下仍能坚定地站立起来,并且迈过漫长的黑暗?它既没有罗马帝国式的强大武功,也没有OOOO般的强盛国力,有的只是不堪一击的弱小和备受歧视的卑贱。那么它靠的是什么呢?它之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地方是什么?在OOO产生和传播给外族人之前,犹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地方就在于它的“一神教”信仰。因此,犹太民族所具有的那种伟大力量即便不能全部归因于它的一神教信仰,至少也与一神教信仰有根本性关联。于是,值得人们进一步追问的是:一神教信仰的产生意味着什么?或者更确切问:对一神教的信仰意味着什么??
1、黑格尔在其哲学体系中,既充分吸收了古代西方的哲学思想,亦明显受到中国古代道家“形上学”思想的影响。他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对孔子、孟子讲得很简略,一笔带过;而对《易经》,尤其是对道家的老子却很重视,并特别专门讨论了《老子》中的“道”和“无”。
2、道家是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流派,道教则是形成于东汉时期的一种宗教。虽然道教哲学以宗教化、方术化的方法对先秦道家哲学加以改造吸收,但两者是有联系更有区别的;老子更非道教创始人。
3、黑格尔将“道家”和“道教”合为一谈。他说:“还有另外一个宗派即‘道家’。这一宗派的信徒不是官员,不与国家宗教有关,……这一派的哲学和与哲学密切相关的生活方式的创始人是老子,……老子的书,《道德经》,并不包括在正式经书之内,也没有经书的权威。但在道士中,……它却是一部重要的著作。他们献身于‘道’的研究,并且肯定人若明白道的本原就掌握了全部的普遍科学,普遍的良药,以及道德;――也获得了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能飞OO上,和长生不死。”(《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东方哲学?中国哲学》,124页,商务印书馆,1995。)
4、黑格尔不通汉语,他从法国汉学家雷缪萨(Rémusat)的著作中间接地了解到老子,同时也接受了雷缪萨本人关于老子和道家的一些观点。黑格尔将道家和道教合为一谈,大概便是沿袭了雷缪萨的观点。他们二位大概都不知道,在战国末的田齐和西汉初年,曾经有过作为国家施政指导思想而风靡一时的黄老之学这一道家学派。所以,黑格尔只说“孔子的哲学就是国家哲学”,而认为道家“这一宗派的信徒不是官员,不与国家宗教有关”。他又说:“老子的信徒们说老子本人曾化为佛,即是以人身而永远存在的上帝。”(同上,127页。) 这可能是听信了道教经典如《老子化胡经》中关于“老子入夷狄为浮屠”之类的传说故事。
1、在西方哲学史上,宗教思想历来同哲学密切相关。118世纪的英国,自然神论运动较为盛行,引起大量的哲学论争。人们争论的问题是对于最基本的教义、教规、上帝存在等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先天的、后天的及理性的证明?休谟哲学一开始就与宗教相联系,作为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宗教”的研究,他进行了系统而又全面的论证。休谟哲学继承了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论传统,在考察经验的基础上,对人类的认识能力、范围、认识活动的心理过程和行为的发生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考察,如果我们仅看到休谟对观念论本身所作出的这些贡献,那么我们对休谟哲学还远远缺乏了解。休谟对人类心灵的性质和活动方式作出了一个自然主义的说明,根据这种研究方式,休谟认为,在人性中起根本作用的不是理性主体的认识活动,而是一些非理性的情感因素,由此休谟得出人性哲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情感与理性是两个OO的判断”,“理性是情感的奴隶”。自然,在这样的人性哲学解释中的宗教观也独具魅力。休谟不是神学家,他的目的不是证明宗教教义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而是要考察宗教信仰和神学证明的哲学依据。他从哲学上说明宗教的起源,对各种神学的宗教证明作出批判;他用人性哲学的基本原理和经验观察的事实描述批判了上帝存在的种种证明。休谟也不是无神论者,也不是一概反对宗教,他在批判宗教理论、瓦解宗教存在的基础的同时仍然承认上帝的存在,论证了宗教的存在对人类心灵和社会的有益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休谟宗教态度的折中性:一方面坚信,任何所谓宗教的理性基础都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休谟又肯定了宗教在人类情感中的作用。正是这两个方面在理论上的距离使休谟对宗教的哲学解释带上了歧义的色彩,也正是这种对宗教的哲学解释成为休谟之后许多哲学家宗教思想的理论前导。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实用主义者威廉·詹姆士继承并超越了休谟的经验论。他以心理学理论的研究为基础,试图为实用主义提供一种新的理论的基础。他的彻底经验主义象休谟及其后继者的经验主义一样,把哲学、科学以及人的全部认识都局限于经验和现象的范围,他认为人类行为选择的依据是情感或冲动,它影响了我们的心理状态及以后的生活。与这种认识直接相关的宗教观是:他既反对否定宗教信仰,也反对盲目的宗教信仰。“上帝不是现实的存在”并不能说明上帝的存在毫无意义,上帝作为一种有用的假设能给人们带来希望和鼓舞。本文的核心内容是论述休谟的宗教观,即在经验论的基础上如何看待宗教的问题。文章内容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讲述的是休谟经验理论中的观念论、因果关系的推理、情感与理性的关系,重点突出情感作用论,为休谟宗教的哲学解释找到一个理论上的依据。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休谟是如何解释宗教的,一方面,揭示了宗教的人性起源;另一方面,批判了设计论的证明和神迹学说,但休谟又没有完全否定宗教信仰(上帝),他对宗教信仰仍有一个正面的解释。最后一部分内容是分析休谟的经验主义及宗教思想对实用主义理论家威廉·詹姆士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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