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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全文(2018年最新全文)(国家赔偿收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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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全文(2018年最新全文)

国家赔偿收费么

国家赔偿制度

XXXX国家赔偿决定书

国家赔偿法全文(2018年最新全文)

国家赔偿法全文(2018年最新全文)

1、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XX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制定本条例。

2、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3、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4、(三)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国家赔偿收费么

国家赔偿收费么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对其造成损害,需要返还财产的,依照下列规定返还: (一)财产尚未上交财政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返还;

2、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各级XX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管理。当年实际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超过年度预算的部分,在本级预算预备费中解决。 第七条

3、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核拨国家赔偿费用或者申请返还已经上交财政的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相应的有关文件或者文件副本: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申请书; (二)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 (三)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 (四)XXXX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赔偿决定书; (五)赔偿义务机关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依法实施追偿的意见或者决定; (六)财产已经上交财政的有关凭据; (七)财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者文件副本。 第九条

4、财政机关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应当分别情况,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 (一)财产已经上交财政,应当依法返还给赔偿请求人的,应当及时返还; (二)申请核拨已经依法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及时核拨。 第十条

国家赔偿制度

国家赔偿制度

1、第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对其造成损害,需要返还财产的,依照下列规定返还:

2、第十条 财政机关审核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时,发现该赔偿义务机关因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或者超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赔偿的,可以提请本级XX责令该赔偿义务机关自行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3、第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或者返还财产,赔偿请求人应当出具收据或者其他凭证,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将收据或者其他凭证的副本报送同级财政机关备案。

XXXX国家赔偿决定书

1、????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XX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制定本条例。

2、????各级XXXX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3、????第五条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XXX明。

4、????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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