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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耶夫(真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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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耶夫

真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尼古拉耶夫

尼古拉耶夫

1、“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OO”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OO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OO”,“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三大要素是不可分割的,是互补的、是相互作用的。是“真理标准”的三个部分、三个层次。三大要素三而合一,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真理标准”。对于“真理标准”的表述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效果”

2、我认为,“真理标准”是由三个层次即三大要素构成的。三大要素也称为“OO”标准。第一要素是“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说“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它可称为“OO标准、最高标准、基本标准、内在标准、天然标准”。第二要素是“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其可称为“二级标准、较高标准(较高标准也可称为高级标准)、宏观标准、潜在标准、社会标准”。第三要素是“实践的效果”。其可称为“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具体标准也可称为初级标准)、微观标准、外在标准(外在标准也可称为外化标准)、实效标准”。三大要素作为“检验标准”的多重命名对应如下:“一级、二级、OO”,“具体(初级)、较高(高级)、最高”、“微观、宏观、基本”、“外在(外化)、潜在、内在”、“实效、社会、天然”。作为“层次”的两重命名对应如下:“较低层次、较高层次、最高层次”,“微观层次、宏观层次、空中层次”。

3、第一要素是根本、是核心。对第二要素、第三要素具有领统作用、制约作用、导向作用。第二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价值体现或说价值取向,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的重要特征,也是正确实践、真理的价值体现和重要特征,第二要素服从并服务于第一要素,是第一要素与第三要素的中间环节,是第一要素、第三要素功利性、积极作用的形象化,是第三要素的根本特征。第三要素受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的统领和制约,第三要素服从第一要素、第二要素,为第一要素、第二要素服务。第三要素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化和代表,是第一要素、第二要素的具体内容和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三要素的相对性比第一要素和第二要素大一些。三大要素都是客观的,都是有功利性的。

4、对人类来说,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都有价值取向,都有功利性。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是人类的居住地、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是人们物质生活资料的宝库。客观规律和真理是打开宝库大门的钥匙。人类认识、了解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掌握了客观规律和真理,就会利用它指导实践,人们就会得到利益,反之,不认识它、不了解它,就无法利用它指导实践,就得不到它带来的好处,或者可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这就是客观世界、客观事物、客观规律、真理的价值。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密不可分。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有时也会给人类带来某些灾害,但利大于弊。“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或“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真理标准”的三大要素之一。这是不可质疑的。因为我们必须检验“实践”、“认识、思想、理论”是不是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人类的发展史作为“实践、真理”的检验场已经证明:促进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正确的实践、正确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客观规律的;人类发展史还证明: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实践及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就是错误的实践、错误的思想理论,这种实践、这种思想理论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的。

真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真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1、OOO主义的真理观主要是OO在驳斥马赫主义、维护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发展,X射线、放射性、电子等相继被发现,这三大发现打破了原子不可分、原子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的科学神话。马赫主义者借此发动了对唯物主义及其认识论的攻击和诘难,叫嚣说“物质消失了”,并根本否认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否认自然科学知识的真理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为了回击马赫主义者的攻击与诘难,OO发表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下简称《唯批》)一文,提出了OOO主义的物质观和真理观,捍卫和发展了OOO主义哲学。

2、究竟什么是真理?OO并未在《唯批》中直接给出关于真理的定义,而是问:“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为的内容?”问无疑是针对马赫主义者对客观真理的否认。对这一设问OO并未给出直接的肯定回答,而是紧接着做了一个假言式并再设问的回答。OO写道:“如果有客观真理,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

3、如果用逻辑语句我们可以把OO的这一回答表示为:如果……那么……,即A→B。其中,A=“如果有客观真理”,B=“那么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而B本身又是一个选言命题,即B=aVb,表示B等于a或者(析取)b,其中a=“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b=“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V为析取符。这样,OO的回答就表示为A→B(aVb)。在这一蕴涵关系中,由于OO是提出了一个设问,设问的答案并未给出,也就是说,逻辑命题A→B(aVb)的逻辑真值未知,而B(aVb)的真值也未确定,在这种情况下A 的真值也无法确定。也就是说,根据OO假言式的设问回答,“客观真理”本身得不到逻辑辩护。

4、但是,OOO主义的继承者多仅以OO此一假言式设问就论证真理及客观真理,并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万OO在《论真理的客观性及其与真理辩证性的关系》一文中就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认为OO在“‘真理’面前之所以要加上‘客观’二字作限定,不过是为了强调作为一种主观认识而存在的真理的客观性。”有学者就指出,把真理等同于客观真理并进而等同于真理的客观性,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基本理由不能成立,有违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且指出,由于当时论战的需要,OO在不同语境下多角度地使用了“客观真理”一词,从而使得OO的客观真理呈现出复杂性、多义性和层次性。OO的客观真理主要有这几方面的含义:“第一,把客观真理等同于外部感性世界或客观存在本身;第二,用客观真理表述科学的观点或理论体系;第三,在人的表象内容的意义上使用客观真理。”不管如何辩护,事实上OO并未就“真理”一词本身给出过定义或解释,OOO主义的真理概念是其后的OOO主义者根据OO关于“客观真理”及“真理的客观性”的各种阐述概括出来的。既然OOO、OOO、OO等OOO主义的经典作家并未对“真理”一词本身进行过界定,OOO主义的真理概念是OOO主义者的概括与归纳,那么,关于“真理”一词,我们不仅要在历史的语境中充分考察马、恩、列的相关论述,也要历史地考察“真理”一词的渊源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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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标准  要素  真理  客观真理  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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