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论文网
1、,以人为本是现代德育的核心。OOOO的本质就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社会发展本质的正确把握要求我们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而发展作为经济社会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重视人的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已成为世界教育OO的主流。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要求人们必须终身接受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回归人的本质,做一个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就是科学发展观对大学德育的根本意义。从世界各国德育的共同趋势来看,“学会做人”“学会关心”“学会共处”“学会生活”成为德育的主题,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色彩日趋浓厚。无论从社会发展和OOOO现代化的要求,还是从道德的实践主体本质,或从教育是培养能OO思维、有创新精神、有自主意识和自觉行为的个体来讲,以人为本都是现代德育的核心。现代德育具有突出的人学特征,核心思想是促进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和谐全面发展,从而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
2、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OO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OO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OOOO政策,大力发展OOOO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OO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OO、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OOOO的总设计师OOO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OOOO法治国家。发展了OOO理论,在党的OOO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OOOO集体丰富和发展了OOO理论、“OOOO”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OOOO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OO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OO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OOOO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3、回顾中国历史,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OO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OO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OO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OO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OO。大学生思想OO素质包括OO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4、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1、????虽然法学家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颇有争议,但道德对于法律的作用是无法忽视的。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也就是说,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仅靠道德约束和谴责已不足以制止时,就需要将该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规范,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予以实施。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诚实信用道德规范已不能有效遏制信用严重滑坡时,就需要将诚实信用确认为《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原则,并通过对欺诈行为进行制裁来保证该法律原则的实施;而当民事制裁已不能有效制止欺诈时,就需要运用刑罚手段来打击OO犯罪。但是,法律的下线仅仅是就法律的制裁功能而言的。法律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功能:激励功能。当对一种行为的赞赏或奖励,仅靠道德评价或社会评价已不足以支持时,就需要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来予以支持。北京、四川、吉林等地分别制定条例来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就是在这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和努力。然而我们并不是完全鼓励道德对法律的作用,但不可回避的是我们的确将道德规则引入了法律条文,比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
2、????法律规范之所以能让社会大众遵守,不只是因为它背后的国家强制力,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规范本身合乎道德原则,并且民众相信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正义性,也就是法律内在的道德价值。同时,法律建构和维持社会秩序往往也是通过道德作用得以实现。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执法者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可以说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也会相互转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的作用日益凸现出来,那么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而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1、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纵观历史长河,朝代的更迭伴随着一步步法律的倒台与;????为阐述我方观点,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证明;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道德所具有的不只是对于自身行;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两者的影响范围上看还是从两者的;道德是治理的根本之道,道德是和谐的灵魂,;胡提出的“OOOO”不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先有道德后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立论?纵观历史长河,朝代的更迭伴随着一步步法律的倒台与出现,而人类的道德光芒却依旧代代传承下来,追根溯源,道德的积累与实践是法律出现的基础。正是因为有了道德这个基础才使得各种法律得以萌芽。?????为阐述我方观点,我方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证明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对于个人的发展而言,道德所具有的不只是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良好的道德会从根本上影响一个人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而道德所具有的这些作用是法律所不具有的,因此与法律相比,除了约束的作用外,道德因其无法替代的附加价值,因而具有无法逾越的地位,更进一步讲,道德的影响不仅会改变个人,对于全社会而言,道德更是会促进社会全面的和谐与发展,它是人类千年传承发展出的美好文明,只有在道德风尚广播的作用下才社会才会维持稳定,因此从道德与法律的影响范围上讲,道德的作用更加具有广泛性。?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虽然在执行上具有很强的力度,但是如果道德不被重视,一切用法律解决的话,社会必将混乱,况且法律至今尚未完善,在这种不健全的制约下,道德是唯一可以填补法律漏洞的方式,而且对于社会上大多数人而言,受到的也多是道德约束力,有些法律也只能针对个别的体发挥效力,所以比较道德与法律的效力,道德的效力更优于法律。?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两者的影响范围上看还是从两者的作用效力上看,我方坚持认为道德比法律更为重要。?道德是治理的根本之道,道德是和谐的灵魂,道德是和谐的基础。和谐社会的实现离不开道德的支撑,(优良的道德能力为OOOO和谐社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重要思想保证。)胡提出的“OOOO”不就是和谐社会的道德规范吗?而佛教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就是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吗?老子道德经中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不就是和谐社会的依据吗?可见,构建和谐社会的“原材料”就是道德。道德是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法宝。所以,推进和谐社会,道德自然比法律更重要!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先有道德后才产生法律,进而才有法制。我们要注意的是道德与法律的时间先后互补性,汉代思想家贾谊曾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道德的作用在事先,法制的作用则在事后.其次,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道德是人自身的修养程度,而法律是外部的约束因素,它对人的作用是由外而内的。而道德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力量。法律的实施要靠人们的自身修养,如果放弃道德那么人们就不会自觉遵守法律。法律是强制性的,(法制是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人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的;而道德是靠道德的说服力、劝导力、内心信念和社会的力量来规范人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的;)法律只是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惩处,而对“缺德”不违法的行为是不干涉的;道德则是通过社会对“缺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弘扬正气,OO歪风,减少犯罪。由此可以说明,推进和谐社会,道德比法制更重要!法律规定的是做人的最低标准,而且法律制定的再多,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道德则比法律作用的范围要宽泛得多。其次,法律它也不是完美的,而且会过时,它有它的阶段性和局限性。法的稳定性往往也就是它的滞后性;第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变化万千,丰富多彩,用僵硬的、机械的规则,难以取代充满个性色彩的现实生活的“个案”。这就需要道德的补充,无论立法、执法全过程中都离不开道德的支撑。所以,相对于法律而言,道德这种力量更具人性化,更有力量,更加完美。(另一方面,OOOO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OOOO基本的道德,体现为以全心全意为服务为核心的OOOO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如果法律违背了OOOO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公众的承认,而且会破坏生产力,阻碍社会的发展。这样,又谈何而来推进和谐社会呢?)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成员的道德能力。没有全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努力,社会和谐便无从谈起。而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我们全民族道德水平的不断提升。现在,构建OOOO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OOOO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OOOO道德建设了新的发展契机和动力。在最后,我想说的是,道德是和谐社会的空气和土壤,是人生追求的崇高境界,是我们血液里静静流淌着的精神!道德比法律更重要: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道德往往并不立即对本人有利,如见义勇为,如随地吐痰。特别是在一个人与人都不熟习的环境里,道德之柔性更是明显。法律是刚性的,在严格执法的情况下,无论什么人,无论是在你家乡还是在北京上海乃至美国,只要违法必然被惩处。因此,绝大多数人在法律面前都会谨小慎微的,都会遵守。因为他知道,否则有牢狱之灾。犯罪的人之所以犯罪,并不是他缺乏道德。犯罪和道德并不属于同一个范畴。如果没有法律,缺少道德的人,会发展得更坏。一个所谓缺乏道德的社会,只要有法律存在,就可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下去。从古至今,从没有只有道德而没有法律的社会。即使原始社会,也存在原始习惯,法学界称之为:习惯法。说法律比道德重要,并不是说没有道德的社会会长治久安。并不是说,我们的社会可以不需要道德。良好道德的存在,将有助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法律(Law)是制定或认可的,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OO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国的十类主要部门法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与环境法、事法、科教文卫法。封建社会法律由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王或者大臣制定;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定;OOOO社会法律由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定。OOOO的法律由而立,并保护的利益。这是OOOO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被提升为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法由制定和认可的法是由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的社会性①、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是人类生活所特有的,以善恶为标准,依靠宣传教育、社会、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道德是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产生的,因此,道德是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阶级中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标准。道德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 道德的功能道德作用的发挥有待于道德功能的全面实施,道德的功能是道德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功效及其意义。道德以自己特殊的职能和特有的方式,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和整个社会生活,表现出巨大的能动作用,道德社会价值正是通过道德功能加以实现的。道德功能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道德的认识功能。在现实社会中,道德能帮助人们认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以及个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所以道德的人是功能立足于解决一个“知”的问题。在这一层面,道德是一种认知,是人们认识和改造社会、认识自我和创造人生的指南,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和生活道路。第二,道德的调节功能。道德的调节功能立足于解决一个“行”的问题。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自己的周围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和联系。因此,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各种各样的。在非对抗性的范围内,就需要道德加以调节,即通过社会、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调节个人与家庭成员之间、个人与朋友之间、个人与之间、个人与集团之间乃至与之间的关系。它以“应该怎么样”为尺度,来衡量和评价人们行为的现状,并力图使人们的行为现状符合于“应当”的尺度。第三,道德的评价功能。道德评价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内在的意志力量。道德是人以评价来把握现实的一种方式,它是通过人们把周围社会现象判断为“善”与“恶”而实现的。它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从而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是人们称为道德纯洁、理想崇高的人。第四,道德的服务功能。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又反过来为产生他的社会经济关系服务。所以,道德的服务功能立足与解决一个“用”的问题。从道德的产生可以看出,道德是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由于人们生活需要,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反过来又为经济基础和人们的生活服务。任何道德的产生都是用自己的标准评价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合理性,否定危害它的社会关系的思想和行为。所以,道德为产生它的社会经济关系服务,并通过一定的道德标准、道德规范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OOO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回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终极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团体,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同一体系。
2、(2)、道德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和善良风俗(即《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来维持。强制力的不同,源于保证实在施的气力相差异。
3、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团体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团体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团体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
4、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同一体。
|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
首页 论文知识 教育论文 毕业论文 教学论文 经济学 管理学 职称论文 法学 理学 医学 社会学 物理学 文献 工程论文 学位论文 研究论文
Powered 团论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5557号统计代码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