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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教育培训OO_OO教育培训毕业OO

 人参与  2022-07-24 17:13:09  分类 : 教育论文  点这评论  作者:团论文网  来源:https://www.tuanlunwen.com/
OO教育培训OO_OO教育培训毕业OO

导读:OO教育培训OO写作也并非易事,特别是一些初次接触OO写作的作者来说,更是无从下笔的,为了能够顺利完成OO撰写,提高OO的写作质量,参考文献必不可少,本文分类为OO教育OO,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OO教育培训OO范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OO教育培训

  当今时代,终身教育与学习化社会的教育理念愈益为人们广泛接受,现代OO教育与培训变得更加必要,OO教育和培训具有经验学习、问题学习、参与学习、自我导向学习等特点,遵循OO教育规律和原则是保证OO教育成功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社会OO教育培训存在着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培训机构参差不齐、师资力量严重缺乏、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培训收费过于虚高等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OO教育培训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培训产业。社会OO教育培训的发展,完善了国家教育体系,提高了劳动者素质,推动了学习型社会建设。但是在社会OO教育培训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成因,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利于社会OO教育培训的健康发展。

  一、社会OO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由于社会OO教育培训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利润丰厚,吸引众多投资者投资教育培训行业,培训机构迅速增加,导致教育培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发生了以争夺生源为目的的市场失范行为。首先,以虚假OO为代表的欺骗行为严重。一些培训机构以虚假承诺吸引学员,大街小巷宣传招生,闹市街头分发培训简章。其次,过度竞争,OO战愈打愈烈。培训OO竞争的白热化,导致一部分中小培训机构在教学质量上大打折扣。再次,部分培训领域存在垄断和暴利现象。这些培训机构独占了本领域的职业资格认证权和相关培训资源,成为垄断性的培训服务提供者,从而获得了大量的垄断利润,严重影响了培训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培训机构参差不齐

当前,我国社会OO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速,据有关媒体介绍中国有培训机构7万多家,培训从业人员达100多万人。在众多的培训机构中,确实有一批办学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如北京的教育科技集团、北大青鸟等已成为着名的品牌教育机构。这些培训机构不仅为各层次、各年龄段居民转换职业、拓展知识、提高素质提供了学习的环境和条件,而且在迈向学习化社会和逐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因为现在成立培训机构注册资本的门槛很低,给成立培训机构开了方便之门,三两个人甚至一个人也可成立一家培训机构。目前的7万多家培训机构,大都规模较小。有些培训机构以小型作坊式经营,从业人员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既没有规范的管理,也没有能力吸引或聘请到高水平的培训师,缺乏研发力量和自身特色的课程,极其缺乏竞争力,在培训市场中随时都会因生源枯竭而被淘汰。

  (三)师资力量严重缺乏

  随着社会OO教育培训的迅猛发展,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严重缺乏。教育培训对培训者个人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还必须掌握高超的授课技巧。然而,当前许多培训机构十分缺乏既有丰富培训经验、了解培训需求,又具有专业度高、研发能力强的教师。有些培训机构甚至没有教师,只起招生和中介作用,从社会上或客户那里得到了培训需求,组织到生源后,临时聘请几个教师,教师通常上课时来,下课就走,当培训结束,拿到酬金后,就跟培训机构没有关系了。

  (四)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培训质量不高是当前社会OO教育培训非常突出的问题,有些培训机构只注重招生数量,而忽视或不注重教学资金的投入和教学条件的改善;有的教学达不到学时要求,偷工减料,不能保证学员的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有些培训机构只看重暂时利益,不重视教学质量。“一锤子买卖”现象严重;有些培训机构既没有标准化教材、课件,又没有正规教师,更没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实验设备;甚至极少数培训机构只有一个教师、一间房子、一本教材就开始培训。

  二、社会OO教育培训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缺少国家法律支撑

OO教育培训是OO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OO教育法虽经千呼万唤,但至今尚未OO。尽管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先后颁发了有关OO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定,而且这些政策规定对OO教育培训的发展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就OO教育培训的法治环境来说,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国家层面缺乏一部OO教育培训的专门法律来规范教育培训行为。

当前,OO教育培训政策规定多为部门性或地方性的,部门和区域特性较强,全国统管性较弱。

二是这些政策规定多是鼓励性政策原则,几乎不涉及强制性手段,对OO教育培训明显缺乏具体有效的保障机制和惩戒措施。在OO教育培训没有国家法律支撑的条件下,各级OO部门制定的OO教育规定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势必大打折扣,不仅影响OO、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和公民个人的重视程度,在贯彻过程中也比不上国家法律的执行力度,在追究违反规定的责任时更缺乏刚性和硬度。

  (二)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长期以来,我国OO对OO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多头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除了接受OOO门宏观管理,经营性的培训机构要由OO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并管理,公益性的培训机构由OOO门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由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负责登记管理。

综观办学审批机关和执照核发机关就可以看出,OO有多个部门在负责管理教育培训机构,这种多头管理现象,必然导致部门相互推诿,办学资格一审了之,营业执照一发了之,两张皮运作,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不能统一,最终形成无人管理或管理松懈的局面。

  (三)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一段时间以来,OO教育培训常常被人误解为不正规教育,究其原因,除了教育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OO教育培训自身专业特色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有密切关系。有些培训机构没有一支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专OO教师队伍,培训教师大多是半路出家,临时聘请,一般不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基础,而对培训教师进行培训的机构很少,导致专业培训师严重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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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培训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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