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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主体OO规范写作

 人参与  2022-09-13 15:44:12  分类 : 教育论文  点这评论  作者:团论文网  来源:https://www.tuanlunwen.com/
生命教育主体OO规范写作

导读:生命教育主体OO应该怎么写?想要在毕业之前撰写出自己满意的OO,并不是想象那么简单的,而现在OO的写作规范要求也是特别多,所以在写作之前,可以先参考一下相关的文献资料,本OO分类为生命教育OO,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生命教育主体OO范文供大家参考。

生命化教育理念中的主体道德教育OO

  OO摘要:“主体性”是人在与客体的交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OO、自主和超越的综合特性.是入的精神生命之所在。将“主体性”理念融于道德教育是人寻求自身价值、完善生命意义之使然。主体道德教育着力在起点上.把学生看作实现生命意义的主体性存在;在教育过程中,以主体性的方式对学习者的生命型人格进行引导和建构:对教育终极目标的追求上,则意在提升学习者的生命型人格与德性品质,推动学习者向善。其全程凸显了大写的“人”.是对生命的追寻和显现。

  进入新世纪.教育越发背负着提高人之生命质量的神圣使命“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这一思想已经在学校教育实践中逐步确立。然而.这一切只存在于一般的课堂教学中——学校道德教育仍然把学生当作接受各种规范教育的客体.当作“无德”或有待着色的白板。虽然有过一些相关OO.但终归只流于形式——学生的主体性一直没有被提升到生命意义的高度教育的过程虽然是在提倡学生的OO、自主和创造性.但其实质却依然是在为“培育有用之人”.“培养英雄”等“无我”的目标而努力道德教育课是在宣扬“英雄”“圣人”的故事.是在传授“爱国经”,然而,故事也好,“OO”也好,学生只会在看热闹,他们非但无法真正体会“道德”的究竟.反而学会了“伪饰”或“盲从”。因此,重新审视主体性道德教育的内涵、实质和目标;探求主体性与生命。生命与道德教育的关系,从而揭示主体道德教育的生命性实质成为研究的必要本文意在回答以下的问题:主体性与生命有什么样的内在关联性?它们对道德教育意味着什么?主体道德教育的实质和目标如何定位,何以体现?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再次明晰主体性、生命化理念对道德教育的深刻意义,使道德教育的开展真正是为了学生.为了让他们真正成为一个人。引导他们追寻自我选择的有价值人生。

  OO关键词:主体性道德教育生命主体道德教育

  一、主体性:精神生命的形与质

  (一)主体性及其内在特征

  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OO、自主、和超越的综合特性。其中,“超越”作为主体性发展的高级要求。是主体性得以凸显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其表现为个体能够以理性自觉的态度批判和反思各种规范、现象和问题,能够对我,进而对选择的意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换句话说,“超越”就是寻求意向、行为的“自我管理”和意义的“自我实现”,就是对人的自然性的不满足、否定和扬弃它是人的一种理性自觉。是人在适度OO、自主的基础上表现出的“自我与人我”的统一。所以,超越性凸显的关键即在于自觉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施展。拥有超越性的人不但具有较高的主我意识,不但能够认识到“我是活动的主导者”.而且能将自我看作待为提升的对象.自觉指导自我发展;同时,也将他人看作与自身共生共存的主体和合作的伙伴.而不是被利用的工具

  具备完整意义上的“主体性”.个体才有望在施展充分OO、自主性的同时,将自己融于社会共同体中.才有望具备一种终极关怀意识。有OO、自主性的意识.但缺乏以理智为前提的超越性.个体往往局限于“情感OO的释放.进而不可避免地招致其思想和行为的盲目和混乱,成为自身OO的奴隶.而无法作为真正意义的主体来生活:个体由于自然条件和内在条件的局限.他们对OO和自主的单纯追求有时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尤其对儿童而言,他们早期阶段的未成熟性、非理智性,往往决定其对OO、自主的追求是混沌的。在没有理性突显的情况下,他们OO、自主性的施展,一定意义上带有个体化的主观意向。这即是说,绝对化的“OO”和“自主”观念的个体要么不存有“主体性”的观念.要么则将主体性推向“唯我独尊”的局面:他们对“主体性”的意念.是将“我”作为绝对意义的主体.其对人际关系的理解是“我对你”的关系——自身以外的事物包括他人在内.均被当作静态的等待认识和改造的“客体”。可见.尽管“OO性”和“自主性”的提倡可以克服现象中“无我”和“异化”等“无人”的问题.但是在没有理性或者其他具有更高自觉性力量引导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人的“自我中心性”.个体呈现“癫狂”的生命形态——作为理性自觉的一种形态.“超越性”应该是主体性的核心要义.而主体性则是OO、自主及超越的有机联合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主体性体现为一种善或者美。其表明.人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员.是平等相待.互尊互重的否则.那些拥有绝对OO的人很可能将他人当作实现自己个人利益的工具这即意味着.一部分人成为活动的“主动体”.而另一部分人则沦为被动.从而他们的OO受到前者的OO.其进一步发展的自主性与超越性也就无法成为现实所以.从社会共同体层面提出人的“主体性”.一定意义上.正是探求人与人的内在和谐正是由于主体性突显这样一种善或美.使其自然地与人的生命尤其是精神生命拥有了某种巧妙的通约性.成为精神生命的核心特征和外在表象。

  (二)“主体性”与精神生命的关联性

  “什么是生命”在不同的学科或学术背景下均有不同的阐释随着西方生命哲学的发展以及我国生命化教育理念的大力提倡.人们如今已将生物学的“生命”概念与西方生命哲学中的“生命”内涵予以融合和提升.将“生物性”生命拓展为自然性生命和精神性生命的统一.或者是自然生命、价值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统一而就精神性生命的实质以及它与“主体性”的内在关联性.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一方面.如果说人的生命是集自然性生命和精神性生命于一体的类生命的话.那么.精神生命作为人的生命特质,就是人的价值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综合。如此,人自身生命意义和价值的实现即主要体现于精神生命的施展中而精神生命的实质一定意义上就主要体现为.一定社会活动中展现出来的自主性、独创性及自我超越性。这表明,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意味着“活着”、“生存”,不仅表现为“新陈代谢、生长发育”,还意味着精神上的自主性、OO性以及社会中的互动性与合作性等等正是由于人精神生命的不断施展.人的生命才被看作“自在”的生命。人才被看作“自为”的存在.才有了对诸如“主体性”地位等的探求。

  既然精神生命的施展离不开人的自主性、独创性及自我超越性的释放那么.“主体性”就在综合OO、自主和超越性的特征上与人的精神生命具有了必然的通约性所以.“主体性”某种意义上即是精神生命的重要体现和核心特征之所在——主体性的发扬.主体性的实现.很大意义上就是生命意义的自我完成.是生命力量的开掘和提取——“主体性”与人之“生命”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另一方面.同“主体性”一样.“精神生命是什么”的问题也可以用一句话回答:精神生命体现为一种善这不是对精神生命内涵的界定,而是对其体现的力量的概括。“善”在苏格拉底看来.就是对任何人有益的东西“一切可以达到幸福而没有痛苦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就是善和有益”。他还认为,美就是善。认为善是至高无上的宗教.是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唯一东西亚里士多德则在前人基础上,把善看作是生活中实现的美好的可能的生活状态。我国的思想家们也将善看作一种高尚、纯粹、美好的东西所以,精神生命作为一种美好的向上的力量.即是一种善如此.同为善的体现者,主体性与精神生命的共通性是不言而喻的——人的生命意义的实现过程就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主体性”是人的精神生命的形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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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生命  主体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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