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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风险防范(P2P网贷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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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P2P网贷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承担法律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

1、《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OO、OO、OO、买卖OO或贩OO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OO,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OOOO关于OOOO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OOOO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OO,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3、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OOO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OO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OO时有所凭据。

4、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P2P网贷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P2P网贷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1、OO摘要:随着网络和科技信息的迅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应运而生。但是,由于借款方的身份模糊、相应的监管缺失、对应的法律空白给借贷平台的健康发展带来障碍。本文将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起源、运作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发展有所帮助。

2、P2P即peer-to-peer lending,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意愿的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其双方分别是放贷人和借款人,有閑置资金并希望获得增值的投资人成为放贷人,有资金需求的一方成为借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雏形可以追溯到亲戚朋友间的互助借贷,以解决OOOO的燃眉之急,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借贷也逐渐从网下发展到网上。最早的借贷平台于2005年在英国诞生;现在在欧美等国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比较成熟,知名的借贷平台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英国的Zopa、德国的Auxmoney,韩国popfunding,巴西的Fairplace等。2007年,我国第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线运营,经过近十年的发展,P2P借贷理念快速传播,平台人气也急剧增长,为我国借贷市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带动了经济发展。

3、,传统的借贷是基于公民、法人及相互之间信任产生的借贷,并且传统的金融机构往往有着复杂的借贷手续和高额的利息,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民间借贷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为借贷双方提供快捷的交流平台,促成借贷意向,具有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高效便捷的特点;其次,借贷主体的范围由基于认识并且信任的亲戚朋友,扩大为任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信誉度的自然人,而且OO门槛低,极少需要OO,这也使得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借款人在虚拟空间里也能享受OO的便捷。现有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市场经济下多元化的信贷需求,使得越来越多地的小微企业放弃门槛较高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而转向民间借贷,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P2P平台的产生和发展。

4、自2007年,作为国内较早的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P2P借贷平台数量不断上升,目前国内P2P借贷平台主要有红岭创投、宜信、人人贷等,其运营模式大致有以下四种:

承担法律风险

承担法律风险

1、民间借贷如防法律风险 随着货币宏观调控措的收紧,民间借贷不受理咋办银行放贷越来越谨,审核越来越,企业和个人获取银行OO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但市场对资需求却并未因此而减弱。法律实务培训,内容有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民间借贷追偿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小额OO风险控制、民间借贷的OO规则与操作技巧,民间借贷OO规则与操作技巧,民间借贷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

2、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 民间借贷是指之间、与法人之间、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利息与利率是民间借贷的问题,借贷双方应尽量在借款合同中对有无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作出约定。如果是有息借款,利率约定要合法律规定。

3、最好由与借款人熟悉的人提供OO,攀枝花借贷案律师由其保证借款人按时还款,可以直接在借条上写明并签字。 如果用房屋等抵押必要到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包括:(一)债务用的风险。(二)借款用途的风险。(三)损失利息的风险。(四)OO风险与防。

4、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除人之间借贷的外,私人借贷公司一般要什么条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民间借贷常见的风险有哪些 还款能力丧失。特别是在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间大量资投向比较大的目,上海民间借贷合同OO法律依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临沂借贷律师委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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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借贷  借款  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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