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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非融资担保公司是担保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融资担保公司一起为促进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9年以来,国家持续推进以工程保函代替保证金政策,非融资担保公司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影响,非融资担保公司陷入市场规模缩减、市场竞争加剧的困境。为解决以上困境,文章探索了分离式保函业务模式,提出构建多元化业务发展结构的建议,政府部门应将非融资担保公司纳入担保行业监管系统。

  关键词: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创新模式;分离式保函

  引言

  2019年7月16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推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1]。2020年7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再次重申企事业单位应该接受中小企业以保函替代保证金[2]。2021年08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推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强调工资保证金可以用保函替代[3]。2022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又一次强调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4]。

  国家持续推进工程项目领域以保函代替保证金的政策,极大地带动了保函市场需求的增加和保函业务规模的扩大,非融资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非融资担保公司是为保函申请人的非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非融资担保公司依法设立即可办理担保业务,无需取得经营许可证。担保公司保函是担保公司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的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承诺,承诺在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这一担保行为不涉及资金的融通,因此是非融资担保业务。

  2019年以来,新成立的非融资担保公司达到了2 430家。截止2023年7月末,全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非融资担保公司共有6 030家。

  但是,笔者查阅了大量担保行业相关文献资料研究,发现现有文献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研究少之又少,对担保公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资担保公司领域,对保函业务的研究主要是对银行的保函业务方面,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保函业务现状及发展的研究非常少。在融资担保公司方面,段起鹏(2023)提出融资担保公司必须持续改进和优化运营模式,才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5]。张帆(2023)提出要完善融资担保业的监管体系以解决融资担保业务的难点[6]。文学舟等(2022)认为提高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意向能够显著提高担保业务的效率[7]。张一超等(2023)提出了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管理的机制和措施[8]。徐攀等(2022)认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之间的运行效率有明显的同群效应,产权比率与地方经济水平负向影响担保公司的运行效率[9]。

  在对银行的保函业务的研究领域,王金根(2022)认为保函申请人对受益人承担相符交单下的付款义务及交单不符时的拒付通知义务[10]。张鑫等(2022)提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因其信用度保障度极高被广泛接受,并且对推动工程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发挥着极大的推动作用[11]。徐春雷等(2023)揭示了银行保函因时效性高,违约率低,信用风险极易受到忽视[12]。周晶晶(2018)则针对银行保函有效期、索赔、转让、注销等风险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13]。

  本文创造性地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研究。通过对非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模式的分析,深刻剖析了非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不仅有利于非融资担保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且可以为后续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深入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业务模式

  (一)保函业务分类

  《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规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有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其他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实际上,非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的保函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指担保人应投标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开立的,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书面承诺。投标保函主要用于招标和投标业务中,招标人一般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担保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在中标后不拒绝签约等行为,否则保函出具人(即保证人)有义务按照投标保函的条款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招标人。

  2.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是指在交易合同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确保交易合同条款的正常履行,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提供履约保函,担保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否则保函出具人(即保证人)有义务按照履约保函的条款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受益人。

  3.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指保证人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开立的书面保证承诺,承诺若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将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受益人。预付款保函主要用于有预付资金条款的交易合同中,预付款人为了保证预付款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要求预收款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担保预收款人严格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或者退还预付款,否则保函出具人(即保证人)有义务按照预付款保函的条款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预付款人。

  4.质量保函

  质量保函是指担保人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承诺。质量保函主要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交易合同,当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业主或者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自身损失,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提供质量保函,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保函出具人(即保证人)有义务按照预付款保函的条款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预付款项的当事人。

  5.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保证人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如承包方、建筑施工方或其他用工方不按约定支付员工工资,保证人有义务按照保函条款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函业务当事人

  保函申请人。保函申请人是指向担保人(担保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当事人,一般是基础交易合同的买方或承包方,需要获得保函的一方。

  保函受益人。保函受益人一般是基础交易合同的卖方或者发包方,是保函的直接受益人。一旦买方或承包方发生了违约事项,受益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按保函条款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担保人也称保证人,是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的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如果保函申请人发生违约事项,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图1我们可以看到,保函业务流程如下。

  交易合同的买卖双方(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基础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函条款。

  交易合同的买方(保函申请人)按照合同需要向保证人(即担保公司或银行)申请开立保函。

  保证人(即担保公司或银行)收到申请后对保函申请人展开调查、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开立保函协议,保函申请人按照开立保函协议的约定支付担保费。

  保证人(即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若买方(保函申请人)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的要求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那么受益人会提供保函、相关单据及违约证明向保证人(即担保公司或银行)提出索赔申请。

  保证人(即担保公司或银行)根据保函内容审核违约证明后支付赔偿款。

  二、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业务存在的困境

  (一)市场规模缩减

  近年来,国际政治形势不稳定、地缘政治冲突升级,世界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形成了猛烈冲击。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违约暴雷、地方政府债务过重、城投公司还本压力逐年攀升等因素,又直接导致工程项目招投标规模锐减。以广西为例,2021年至2023年6月,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如图2所示。
 

 
  从2021年至2023年6月,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均出现了断崖式下降的局面。与2021年6月相比,交易总数减少了46 685笔,下降幅度达到71.38%。交易总额减少了547.435亿元,下降幅度达到了93.97%。从不同类型的交易情况来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变动幅度最大,政府采购变动幅度相对较小,但也是处于持续下降的趋势。

  项目成交总额的下降对保函业务规模的影响是呈现放大效应的。一个工程项目从招投标阶段到合同执行,直至质保期满,会涉及多种类型的保函产品。下面以工程项目为案例,讨论1亿元工程项目对保函业务规模的影响。
 

 
  按表1的假设比例计算,一笔10 000万元的工程项目,预计可以带动200万元的投标保函需求(不考虑多个投标主体)、1 000万元的履约保函需求、5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需求和300万元的质量保函需求。而2023年6月,广西区项目交易总额较2021年6月减少了547.435亿元,会直接导致保函业务市场规模萎缩近百亿元。

  (二)市场竞争加剧

  1.非融资担保行业内部竞争激烈

  自2019年首次提出以工程保函代替保证金以来,保函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非融资担保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非融资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根据企查查网站查询,截止2023年7月底,全国范围内在存续期的非融资担保公司共计6 030家,其中2019年以来成立的非融资担保公司达到2 430家,占比为40.3%。而在2013年以前,非融资担保公司仅1 495家。非融资担保公司不需要经营许可证,准入门槛低,只要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保函业务。大量同质化的担保公司迅速融入市场,造成市场竞争加剧,竞争压力增大。此外,各担保公司为了抢占市场资源、争夺客户纷纷采取保函费率,降低了整个市场的盈利能力。
 

 
  从地域结构来看,目前非融资担保公司数量最多的省份在山东省,数量达到983家,紧随其后的是广东省,数量为810家。非融资担保公司不需要经营许可证,准入门槛低,只要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保函业务,根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一级等级的担保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担保业务,具有二级等级的担保公司可以在全省从事担保业务,具有三级和四级等级的担保公司可以在本市从事担保业务。但是由于非融资担保业务缺乏相关监管制度,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实际上非融资担保公司处于监管缺位的状态,非融资担保行业鱼龙混杂,非融资担保公司跨区域经营现象突出,非融资担保公司地域结构情况如图3所示。
 

 
  2.在与金融机构竞争中处于劣势

  非融资担保公司还面临金融机构的竞争。保函业务以其相对较低的风险和庞大的潜在市场吸引了金融机构的眼光,例如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保函,由于是以银行信用或保险公司信用为担保,资信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开立保函成本低受到保函申请人的热烈追捧,对担保公司的保函业务形成了猛烈的冲击,导致担保公司的市场份额被持续挤压。金融机构凭借规模经济优势,持续降低保函业务的费率,担保公司不得不再次采取降低担保费率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又进一步挤压了非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润空间。

  (三)担保公司保函的认可度较低

  保函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实质是担保行为,即保函开立人为保函申请人提供的一种担保行为,若担保申请人不依约履行职责,受益人会要求保函开立人承担赔偿义务。因此,保函开立人的财务实力、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是受益人决定是否接受保函的关键因素。

  在实务中,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具有强大的财务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承担较大额度的保函并及时履行其承诺,因此,商业银行保函和保险公司保函在市场上的认可度最高。

  认可度排名次之的,是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口碑的国有担保公司保函。国有担保公司要受政府监督和管理,其运营和服务质量会受到更严格的控制,增加了其开立保函的认可度。

  而广大的民营担保公司在资金实力、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和行业口碑等方面参差不齐,受益人为了提高效率、节约审核成本,往往更愿意选择熟悉的、口碑较好的商业银行,因此民营担保公司开立的保函认可度相对较低。因此,如何提高保函的认可度,增强保函竞争力,扩大业务市场份额,是非融资担保公司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三、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业务的出路

  近年来,非融资担公司受市场规模锐减、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份额不断缩小、利润空间持续挤压,部分担保公司不得不退出了保函业务。根据企查查网站查询,截止2023年7月,近10年来成立的担保公司已经注销或被吊销的多达3 711家,注销率达到了81.83%。而在存续期的担保公司也在艰难维持生存。因此,非融资担保公司如何摆脱现在面临的困境,实现本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其面前的一大难题。

  (一)大力发展分离式保函业务

  1.分离式保函业务模式

  分离式保函业务模式是指非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当客户有开立保函的需求时,客户委托担保公司作为保函申请人,由担保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商业银行在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内为担保公司开立指定受益人的银行保函,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
 

 
  2.分离式保函业务的优点

  在传统的保函模式中,非融资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是竞争关系,而商业银行凭借其良好的信用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居于优势地位。分离式保函业务是非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由竞争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的伟大尝试,担保公司利用银行的良好声誉和社会信任度可以提高保函的认可度,银行利用担保公司的专业性可以转移对外担保风险,从而达到“1+1>2”的协同效应。最终实现担保公司、银行和保函需求者(客户)三方共赢的目标。

  对担保公司来说,将强劲的竞争对手转为合作伙伴,利用商业银行的良好资信为自己开具出银行保函,不仅可以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拓宽担保公司获客渠道,缓解竞争压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且通过借助银行通道开出保函,可以有效提高保函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使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突破地域限制,被全国不同地区的受益人所接受,扩大市场范围,增加担保额。此外,担保公司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社会影响力和规模优势,学习商业银行的保函在线系统,提高数字化水平。

  对商业银行来说有以下好处。第一,对信用风险进行转移。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商业银行开立传统的银行保函,一旦保函申请人违约,则商业银行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在分离式保函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可以转移给担保公司,银行自身风险识别、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第二,简化保函出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传统的银行保函,商业银行需要对每一个保函申请人都进行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同样的事情重复做,授信流程较为复杂,出具保函需要时间较长。在保函业务新模式下,银行每年对非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一次授信审批,在授信额度内,非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保函申请人可以多次开立分离式保函,无需银行再次审批,流程大大缩短,效率大大提高。第三,线上操作,节约交易成本。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一次授信以后,后续担保公司需出具保函,可以直接在商业银行网站实现线上申请、线上签署保函开立合同,线上出具保函,节约人工成本。

  从保函需求者(客户)方面来看,一方面,释放了客户在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举例来说,如果某商业银行对某一企业授信总额为10 000万元的话,那么该客户在银行的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的总额不得超过10 000万元,如果客户申请了4 000万元的保函业务,那么其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 000万元。若采取保函业务新模式,银行开具的保函只会占用担保公司的授信额度,而不会占用客户自身的额度,释放出来的授信额度,客户可以通过贷款来承接更多项目或者扩大再生产,提高利润率。另一方面,有效降低了客户的保函成本。从表面上看,保函业务新模式下,客户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保费,担保公司向银行支付保费,担保公司向银行支付的费用最终是由客户来承担的,出具保函的担保费用较直接向银行申请保函有所增加。实际上,银行出具保函一般需要客户提供一些优质抵押物如房产、土地等抵押,或者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优质抵押物或者保证金占用会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最终导致客户实际承担的费用较高。而客户委托担保公司开立保函,一般无需提供抵押物或保证金。

  (二)构建多元化业务结构

  目前,非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结构较为单一,主要用于工程建筑领域。近年来,受到国际政治和国内经济多重因素影响,基建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回落,招投标交易金额锐减,非融资担保公司的保函业务受到了极大冲击。保函业务规模随着招投标交易金额的大幅度下降成同方向、快速度萎缩。

  因此,非融资担保公司应该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持续开发新的担保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例如关税保付保函、诉讼保函和国际贸易独立保函、租赁保函等。

  1.加大关税保付保函的市场开发力度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顶住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进出口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超过40万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7%,其中,进口18.1万亿元,增长4.3%。虽然进口关税税率根据贸易国不同、进口产品不同,有高有低,但是关税保函业务的市场规模潜力巨大。但是目前关税保函主要是由各大银行开立,担保公司的市场份额较小。因此,担保公司要与银行和贸易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关税保付保函业务的发展,提高市场覆盖率。

  2.提高诉讼保函的市场占有率

  诉讼保函包括财产保全保函、执行保函、解封保函,覆盖了司法诉讼的诉前、诉中和诉后保全阶段。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3 372.2万件,较上年同比增长了10.5%。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主体违约风险陡然增长,诉讼保函的市场需求量逐渐增大。诉讼保函市场主要是由各大保险占有。因此,担保公司要锐意创新,积极开发多样化诉讼保函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与律师事务所和法院等的合作,共同推广诉讼保函业务,扩大市场规模。此外,还可以大力发展国际贸易独立保函、租赁保函、补偿贸易保函等。

  (三)强行业监管

  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认可度不高的关键在于准入门槛低、退出机制简单、缺乏有效监管。2012年6月实施的《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是对非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文件。虽然,指导意见规定了非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流程,但文件没有明确监管主体,所以非融资担保公司实际处于监管缺位、监管空白的境况。监管主体不明晰、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落实不到位,导致非融资担保行业乱象丛生。如发生代偿风险拒不代偿、担保公司跑路、代偿率过高、银行中止合作关系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非融资担保公司的口碑和声誉。而这正是担保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出台非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非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主体,真正做到主体有管理、行为有监督,规范非融资担保市场,提升市场对非融资担保业务的信心。

  四、结论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工程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工程保函作为各类保证金的创新管理形式,能够有效帮助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压力,保证合同履约,防范和应对信用风险,切实保障工程款项和工资支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本文对非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业务模式进行剖析,深刻揭示了其面临的市场困境,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分离式保函业务、构建多元化业务结构、加强担保行业监管的建议。非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协作,不仅缓解了担保公司的竞争压力,提高了市场占有率,而且大大缩短了银行保函业务的操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保函需求者节约了资金成本,达到了“1+1>2”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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