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学 » 正文

  摘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也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制造业作为高污染行业,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是其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以2008—2021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的制造型企业为样本,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以及媒体关注发挥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对于国内制造型企业而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不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提高;企业高管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之间显著正相关;媒体关注这一外部治理因素在公司内部治理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发挥了调节作用。这一结果在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成立。基于实证结果,从增加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界媒体监督和建立健全法律政策三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环境信息披露;媒体关注;制造业

  引言

  从1997年《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首次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到2021年出台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政策已从鼓励企业自愿披露演化为强制披露。环境信息逐渐引起社会关注,成为企业与外界沟通的重要方式[1-2]。

  学术界已有研究表明,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可以通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强政府与地方监督等方式促进企业创新产出的增加[3-4];对于环境信息披露较高的城市,其清洁生产行业的出口价值和出口强度也会明显提升;除以上影响因素外,还有融资约束、财务业绩、盈利能力、企业风险[5-8]等因素都被证实会受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同时,对于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也在进行,新会计准则、审查水平提高引发的不披露成本上升、公司附近宗教佛教的数量、媒体关注度、环境费用、政府反腐压力、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等这些因素都被拿来研究是否影响企业披露环境信息[9]。

  但是,在相同的外界压力情况下,不同的公司依然会表现出不同的环境披露策略,公司内部特征在此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同的公司治理安排在决策时会不同程度地考虑企业和个人利益,企业信息披露的决定也会受到影响。例如,一个强大的董事会似乎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提高了公司的声誉、减少了企业内外信息的不对称[10]。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研究企业环境披露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尽管有学者从公司特征展开研究,但公司治理和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联也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如,外部监管的松弛程度会影响企业决策。因此,单探讨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不全面的,我们需要更深入研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治理对企业实施环境信息披露上的机制。

  同时,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较明显的行业特征,研究所有上市公司不免会缺乏考虑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制造业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相比其他行业涉及更多的社会责任、员工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同时也是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主体。大部分制造业在生产加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如若不按要求处理排放,定会影响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正因为制造业的这些特殊性,其会被要求需更加重视环境污染与保护问题。鉴于此,本文将研究样本锁定在制造业,研究制造业企业内部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同时探讨在加入外部因素“媒体关注”作为调节变量后,公司内部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是否存在变化。

  本文的主要贡献如下。首先,我们将制造业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拓宽了行业之间差异的研究视角。其次,本文在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上做出了贡献,以往大部分研究关注的是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出发,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本文则从新兴的环境披露政策视角进行细分研究。最后,现有研究中少有学者将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结合起来分析环境信息的影响因素,本文从媒体关注视角综合考虑了这一外部因素对企业内部之间机制的影响。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董事会规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董事会规模是影响董事会有效性的重要属性[11],被认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董事会特征在监督管理者行为和报告环境绩效时起着重要影响。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使董事利益与所有者利益更有效地保持一致[12]。

  董事会规模小的企业比董事会规模大的企业能够更有效地实行监督,它们具有更高的成员间沟通和协调效率。大规模董事会则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效率的弱点,例如搭便车行为。因此,限制董事会规模、设定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2:1比例成为改善公司治理的有效建议[13]。除此之外,小规模董事会中每个成员承担了更高比例的责任,这促使董事会成员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决策中,鼓励董事会更加尽心为公司利益做考量和决定[14-15]。在制造型企业中,大规模董事会的协调和沟通问题日益严重,首席执行官与股东之间的冲突也日益增多。对于污染型企业而言,环境问题引发的内部观念冲突会更加严重,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剧,这最终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更大的机会来提高他们的福利。例如,在董事会庞大的制造型企业中,首席执行官的解雇威胁和薪酬策略效果较差。

  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一个假设。

  H1:大规模董事会不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二)高管持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委托代理理论中委托者和被委托者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经营目标的偏差,管理者常常会以权谋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现代企业中管理者能够直接参与到企业的计划和实施中,并且有权利对企业内部资源进行分配,所以,管理层对于企业信息披露的程度和质量有很大影响。

  然而,被委托的高管并非企业的所有者,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存在偏差的管理者便常常会以权谋私。如果管理层利用权利行使机会主义,通过报道更少的信息来增加信息不对称程度,或者报道更多空泛的信息来营造良好的经营现状,都将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16]。如果将企业盈利与高管自身利益捆绑,是否可以缓解代理冲突,使管理者更多地为企业着想,进而提升企业信息的公开。且已有证据表明管理层持股的增加降低了企业盈余管理,进而提升了企业财务业绩[17]。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管理层需要平衡各利益相关者权益,而不是仅仅为股东权益负责。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能增强企业商誉,客户也因此更喜欢他们的产品,同时,具有良好社会责任的企业能与银行、政府等利益相关机构建立更好的关系。同样,管理层持股可以作为一项积极的企业政策,激发外界的更多关注,再积极反馈到持股高管的经营行为中,形成良性监督与激励。即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管理者有责任为各利益相关者考虑,积极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考虑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理念,从而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

  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设。

  H2:高管持股比例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

  (三)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机构投资者是许多股票市场的最大股东,除了获得财务回报,机构投资者也被认为是有效监控管理层的工具[18]。

  股东积极主义理论表示,机构投资者会更加积极地利用手中的投票权、凭借自身的专业性,通过介入企业治理、参与企业决策,实现自身的收益。其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程度不亚于一些大股东,尤其是当决议损害到股东利益时,机构投资者的反对意见表现更剧烈。高持股比例下,机构投资者与企业捆绑成利益共同体,不得不积极干预企业决策,胡乱“用脚投票”的消极策略逐渐被摒弃。

  关于机构投资者决策倾向,首先,机构投资者作为外部股东更关注企业长远发展,偏爱更低的信息不对称,高机构所有权会促使得公司更多地信息披露,这有利于企业信息的生产,既加强了监督又降低了信息交易成本[19]。其次,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金融基础和投资经验,更容易获取和利用有利于企业的外部信息,因此具有信息规模优势,能够更全方位地考虑决策。再次,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也存在影响,其倾向于投资更高社会责任评分的公司以及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随着机构所有者持股比例的提高,企业社会责任评级得分也有所提高[20]。且环境信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应该得到机构投资者的支持。在中国的重污染行业中,拥有机构所有权和所有权集中度较高的这些企业会更主动地披露环境信息[21],这也侧面证明了这一观点。

  综上,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支持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决定,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对外的正向反馈,可以帮助投资者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三个假设:

  H3: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

  (四)媒体关注度在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调节作用

  公共压力理论认为,企业经济行为会受到政治、文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影响。而媒体作为公共压力的一部分,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外传播的信息来影响企业声誉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还可以借助其便利的传播方式和高效的传播路径加强外界对企业的监督。这种压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不可忽略,尤其媒体曝光企业的违规行为时,对企业声誉和处境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

  同时,合法性理论表示,企业会试图增强其合法性,保证企业的行为在社会构建的价值体系中是合适的,以提升外界对企业的认可和支持。因此,媒体关注的增加,管理者对维持合法性的担忧会促使其实施更多符合制度规范和社会价值观的行为,企业董事和高管也会据此调整经营行为。对于外部相关者而言,社交媒体增加了企业对外信息的供应,拓宽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也能尽早发现和进行处罚企业可能存在的“漂绿”行为[22]。当媒体关注度上升时,良好的外部报导会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不好的信号会促使投资者更多地关注企业责任,这些都能使得机构投资者更多的参与到企业决策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大众参与的媒体环境更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和审查[23],增加行政干预和法律处罚的风险,在这样更加透明的环境下,不管是企业内部董监高还是外部投资者,都会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展示更多的企业信息[24]。

  因此,公司不仅要关注内部信息,还应注意到外部压力等也会对公司决策造成影响[25]。我们提出本文的第四个假设,媒体关注能够调节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

  H4a:媒体关注度越高,董事会规模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越强。

  H4b:媒体关注度越高,高管持股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越强。

  H4c:媒体关注度越高,机构投资者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越强。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选取2008—2021年沪深A股上市的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剔除期间ST、数据不全及异常的企业,进行1%的缩尾处理,得到22 835个观测值。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spss16.0和Excel2016完成。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本文借鉴李建军[26]的方法,采用内容评析法衡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结合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特点,从5个维度进行衡量。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为各项评分之和占总分的比值。
 

 
  2.解释变量

  董事会规模(Board)。借鉴刘建华等[27]的研究,本文中董事会规模以公司中董事人数来衡量,为避免结果右偏,对董事会人数取自然对数作为本文董事会规模的代理变量。

  高管持股比例(Mshare)。借鉴魏刚[28]、吴高波等[29]的研究,选取公司高管(不包括董事、监事)持股数与公司总股本的比值作为高管持股的衡量指标。

  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以机构投资者持股总数除以流通股本来评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按照CSMAR的分类,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保险、社会基金、信托、金融公司、银行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

  3.调节变量

  媒体关注。本文将内容中与企业有关的媒体报道数量作为媒体关注的衡量标准。其中包括新闻报道媒体和政府报刊,其年度数据来自公共与环境事务研究所数据库(IPE)、中国研究数据服务(CNRDS)平台。我们在回归中采用报道内容中含有与公司有关的报道数量取自然对数作为衡量指标。

  4.控制变量

  企业规模。与小公司相比,大公司有更规范的流程和更严格的监管要求,会牵扯到更多外部相关者,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本文以最常见总资产取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

  资产负债率。高杠杆率的公司会将更多的现金保留应对债务风险,这可能降低其对环境活动的投资。我们用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来衡量资产负债率。

  资产收益率。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公司可能从事更多的社会责任活动。我们采用资产收益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

  是否四大审计。若公司经由四大审计则为1,否则为0

  (三)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以下控制个体和时间的固定效应模型(1),检验公司治理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

  EIDit=α0+α1Boardit+α2Mshareit+α3INST controls Year Individualit++++itεit(1)更进一步的,为检验媒体关注是否在其中存在调节作用,本文构建了模型(2),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模型如下。

  EIDit=β0+β1Boardit+β2Mshareit+β3INSTit+β4Mediait+β4Xit×Mediait+controls+Year+Individual+ε(2)

  其中X代表Board、Mshare和INST。

  三、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平均值为0.155 1,中位数0.1,说明目前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普遍较低,这一点与前人的发现一致[30];另外,EID最大值为0.74,最小值为0,标准差为0.137 2,说明其披露程度也参差不齐,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披露观念。高管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最小值都是0,中位数分别是0.019 0、0.339 1,说明目前还是有很多企业未实行高管股权激励制度,未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参与。同时,从高管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最大值分别是0.707 7、0.886 7,表明有少部分企业话语权交由企业高管和外界投资者。媒体关注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5.021 8,标准差为1.370 1,相比于其他变量,媒体关注的标准差较大,说明不同公司被媒体关注到的频率差异大,存在有的企业“无人问津”有的企业“惹人注目”的现象。
 

 
  (二)基础回归结果

  表3提供了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从(1)列可以看出,board的系数为-0.014 3,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2008年至2021年期间,在制造业企业中board与企业EID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大规模董事不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验证了本文假设1。这一假设从大规模董事更加不利于沟通协调、分散成员责任和增加信息不对称三个方面得以解释[31]。第(2)(3)列可以看出Mshare的系数为0.026 0,INST的系数为0.009 3,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2008年至2021年期间,制造业企业中Mshare和INST与企业EID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高管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都将有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深究原因,制造型企业中普遍存在高层管理者与股东签订企业经营业绩承诺的情况,而高管股权激励作为又一个将高管利益与企业经营成果紧密结合的措施,强化了管理者与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关系。对于外部投资者,尤其是银行和基金等机构,其监督职能必然促使企业更全面地执行国家环境政策,增加企业环境披露信息。
 

 
  (三)媒体关注的调节作用

  以上基础回归结果表明,公司内部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是有影响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入媒体关注作为调节变量,来检验模型(2),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1)列可以看出,加入media与board的交乘项回归后,交乘项的系数为-0.004 6,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媒体关注度高的时候,更加促进了大规模董事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利。(2)列可以看出,加入media与Mshare的交乘项回归后,交乘项的系数为0.004 5,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媒体关注度促进了高管持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正相关关系。(3)列可以看出,加入media与INST的交乘项回归后,交乘项的系数为0.012 1,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媒体关注度在促进外部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正相关关系中也发挥积极作用。媒体关注能够引发外界对企业的关注,外部希望企业能够展示更多的经营“向好”信号,管理者为了自身声誉、所有者为了企业良好形象,会有更多的压力和动机进行高水平的环境信息披露,所以媒体关注成为了促使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关注和参与企业发展的催化剂。

  (四)稳健性检验

  1.更换调节变量Media的衡量标准

  在基准回归中,我们以内容中出现公司报告数量Media作为媒体关注的衡量指标,此处,用标题中与公司报告有关的数量Media1作为媒体关注的衡量指标。

  2.更换解释变量Mshare的衡量标准

  稳定且持股比例高的管理者可能会更多地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以获得社会和环境活动家所需的支持。他们可能会利用他们的大股权所提供的权力和保护来执行他们的社会和环境战略,而不考虑风险后果。

  因此,为了检验管理层持股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的稳健性,我们用更换管理层持股的衡量标准Mshare1。如果管理层持股等于或高于25%,则取1,否则取零。

  3.更换被解释变量EID的衡量标准

  最后,我们用一个0—1变量EID1来替换被解释变量EID得分,如果公司的EID得分高于样本的平均值,则取1,否则取0。

  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模型中主要变量的显著性没有发生改变,Mshare1与EID1依旧呈显著正相关,董事会规模、高管持股、机构投资者持股等对EID1的影响和主回归相似,Media1的调节效果依旧显著成立。回归结果与原始多元回归结果相似,说明各个模型假设稳健。
 

 
  (五)结果分析

  从本文制造型企业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回归结果上看。

  首先,大规模董事不利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评分的提高。这与绝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相反[32-33],与少数学者的研究一致[34-35]。出现这种反差可能的原因有:其一,样本公司的行业差异会导致不同的研究结论,以往关于Board与EID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基于全部公司的样本,对于制造型企业在这一机制上的讨论较少。其二,关于董事会特征或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性的研究中,每种机制并非独立运行的,其往往作为一个整体来影响公司各方面绩效,不同的治理组合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其三,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特征尤其是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对企业的环境绩效产生了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很大可能也会作用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产生负面影响。其四,从企业董事会规模自身来看,大规模董事在监督和沟通上会损失效率[31],情况严重时,大规模董事会频频存在搭便车行为,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行为,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最后,在小规模董事会中每个成员承担了更高比例的责任,这促使董事会成员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最大化股东价值决策中。而大规模董事之间的责任分散和信息差异,给企业管理者提供了更多谋利机会[36]。

  其次,我们的研究提供了证据表明制造业企业中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促进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这一结果与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37],他们发现较高的管理层所有权与增加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概率有关。同时,也有学者表明持有公司所有权的经理人拥有更多的动机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38]。因此,通过对股权激励的方式来提高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以及环境信息方面的透明度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次,研究结果支持企业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的行为,本文的结果表明在制造业中的机构投资者是积极监督者,并且可以通过提供额外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来促进公司的透明度。这与机构投资者有强烈的动机来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并提高其信息透明度的观点一致[39]。鉴于中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规模相对较小,促进中国企业自愿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提高其信息透明度的一个可能政策是在资本市场上培育机构投资者。

  最后,在考虑媒体关注这一外部因素时,我们发现媒体关注在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上起到了正向的调节作用,尤其是对于机构投资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显著促进了两者的正相关关系。就监督方式而言,随着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变多、速度变快,媒体成为公司很重要的外部治理途径[40],其能够决定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舆论走向。公司内部治理与媒体关注的共同作用对于制造业企业决策的影响更大,管理者会时刻关注社会舆论的发展来规范自身行为、外部投资者会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指定更具有针对性的策略。

  四、总结

  (一)结论

  本文以制造业为研究对象,依据制造业环境信息披露特点构建评价指标来衡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通过固定效应回归模型讨论在公司内部治理层面中董事会规模、管理层持股,以及外部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同时,媒体关注作为一个外部治理的因素,在其中也发挥了显著的调节作用。

  本文的实证结果发现:第一,大董事会规模不利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其不仅会在沟通上损失效率,还可能导致董事会成员“搭便车”和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第二,管理层股权激励和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当企业利润与管理层挂钩时,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响应政府和公众号召的经营策略,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同时能够提供更多利于企业发展的资源和信息,其缓解了委托和代理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与企业所有者目标一致。第三,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正向影响,也吻合了股东积极主义的观点,股东会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提高企业效益。第四,外界媒体关注在公司内部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上起着强化作用,促进了大规模董事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负面影响,同时增强了高管、机构投资者持股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正向影响。表明媒体在降低企业内部与外部、委托者与被委托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上是一个强传播工具,同时给企业带来公共压力环境,促使外部更有利监督和企业内部各方面履行自身义务,成为影响公司内部治理的一大外部信息。

  本文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分析,并从政策、外部媒介和企业自身三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够给各相关者一些有用的启示。我们有理由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环境义务。同时,企业履行其环境责任不仅仅会是因为政策和外界相关者的鞭策,更会逐渐演变成主动寻求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以提高企业的综合价值。

  (二)贡献

  1.理论层面

  首先,现有关于企业信息披露的研究多集中在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社会责任上,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为数不多,本文在适应政策和时代背景下,将环境信息披露纳入到可讨论和研究的范畴。其次,现有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多是单方面地讨论其影响因素或经济后果,本文在研究公司治理这一内部机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外,还加入了媒体关注这一外部因素作为调节变量,探讨了环境信息披露在现实环境中的作用机理。最后,本文在测量环境信息披露的指标上进行了尝试,用内容分析法尽可能多个指标全面的评价企业环境信息质量。

  2.政策和战略影响

  现阶段,我国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还需要探寻新的路径促进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本文进行内部公司治理、媒体关注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后,对其结果提出相关建议。

  对于制造业企业内部而言,在控制董事会规模的大小的同时,如果能用短期和长期激励建立相对合理全面的高管激励机制,将企业的经营成果或环境责任履行情况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便可调动起高层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视。

  在媒体方面,首先,媒体的报道应保证客观公正,不可为博取大众眼球而夸大其词,应保证自身的独立性,不为外界和利益的影响使报道言过其实或是对事件添油加醋。其次,行业应针对从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应该端正其思想提高职业素质。

  在相关政府部门方面,应该努力保障媒体的合法权利。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注重各个条款的有效性,防止媒体行业对企业的新闻报道不客观不公正。同时应该致力于创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网络环境,使得公众可以了解到真实的企业信息且畅所欲言,对造谣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深入挖掘客观事实等行为进行表扬。

  (三)研究局限

  尽管目前的研究是有趣和有意义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内部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渠道是多样的,不同的公司治理组合会发挥不同的作用,本文只是从董事会、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三个角度考虑,未来的研究可以探索更多的公司治理因素。其次,本研究的样本主要是A股上市公司,未覆盖到还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未来的研究可继续探讨更多中小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使研究的样本能够覆盖到国内更多的公司,这在后续的研究中也将是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LI Da yuan,HUANG Min,REN Sh e ng g a ng,e t a l.Env ir onm ent a l legitim acy,g r een innov a tion,a n d corporate carbon disclosure:Evidence from CDP China 100[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8,150(4):1089-1104.

  [2]赵毅,许杨杨.公众关注、行业竞争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基于沪市制造业的实证经验[J].财会通讯,2016(9):78-80.

  [3]姚强强.环境信息披露、绿色技术创新、融资约束基于重污染企业的实证研究[J/OL].经营与管理:1-14.[2024-0 4-17].
  [4]崔秀梅,温素彬,李冰冰.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创新:促进抑或挤出基于“波特假说”条件下的环境规制调节效应[J].财会通讯,2021(18):30-35.

  [5]AL BRING Su sa n,BANY I M,DHALI WAL D,et al.Does the firm information environment influence financing decisions?A test using disclosure regulation[J].Management Science,2016,62(2):456-478.

  [6]CHANG Ying ying,DU Xing qiang,ZENG Quan.Doe s en v i r o n m en t a l i n f o r m a ti o n di s cl o su r e m itig a t e corporate risk?Evidence from China[J/OL].Journal of Contempor a ry Accounting&Economics,2 0 21,17(1).[2 0 2 3-10-10].https://www.scien ce dir ect.com/scien ce/a r ticl e/a b s/p ii/S18155 6 6 9 2 0 30 0 53 9#:~:tex t=Ou r%20 a n a ly sis%2 0 of%2 0 a%2 0 sa m pl e%2 0 of%2 0 Chin ese%2 0firms,for%20 firms%20in%20high-growth%20 rather%20 than%20low-growth%20industries.

  [7]倪娟,孔令文.环境信息披露、银行信贷决策与债务融资成本来自我国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评论,2016(1):147-156+160.

  [8]黄蓉,彭晓帆.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层权力与企业风险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会计之友,2021(21):82-90.

  [9]李敏鑫,王江寒.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J].保险研究,2021(12):55-73.

  [10]李迅,胡亚会,张同健.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绩效实证研究国有煤炭上市公司数据[J].财会通讯,2012(6):62-64.

  [11]杨青,朱晓洋,方悦平.公司复杂性、最优董事会及其独立性选择[J].金融研究,2012(8):125-138.

  [12]D'AMICO E,COLUCCIA D,FONTANA S,et al.Factors i n fl u e n c i n g c o r po r a t e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di s cl o s u r e[J].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 016,25(3):178-192.

  [13]李建伟.董事会规模强制规制模式的解释与反思[J].法学杂志,2019,40(10):31-43.

  [14]于静霞,周林.中小规模企业董事会治理能够改善财务质量吗?基于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3(27):89-92.

  [15]龚晓瑾.董事会规模与企业边界的U型关系研究基于深沪制造业的实证检验[J].财经论丛,2010(1):97-102.

  [16]ULLAH M S,MUTTAKIN M B,KHAN A,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s in in su r a n c e co m p a n i e s[J].I n t e r na tio na l J ou r n a l of Accounting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2019,27(2):284-300.

  [17]李文勤,徐光华.高管薪酬、高管持股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基于国有股权的调节效应[J].会计之友,2017(24):55-59.

  [18]ALI H,ADEGBITE E,NGUYEN T H.Ownership structure and political spending disclosure[J].Accounting Forum,2022,46(2):160-190.

  [19]BOONE A L,WHITE J T.The e ff e ct o f i n s t itut i o n a l ow n e rs hip o n fi r m tr a n s p a r e n c y a n d information production[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5,117(3):508-533.

  [20]OH Won-yong,CHA Jongseok,CHANG Y K.Doesownership structure matter?The effects of insider and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7,146(2):111-124.

  [21]CHANG Kai,ZHANG Le.The effects of corporateo w n e r s hip s t r uc t u r e o n en v i r o n m en t a l i n f o r m a ti o n disclosure—Empirical evidence from unbalanced penal data in heavy-pollution industr ies in China[J].W seas Transactions on Systems Control,2015,10(1):405-414.

  [22]LYON T P,MONTGOMERY A W.Tweet jacked:The impact of social media on corporate green wash[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3,118(4):747-757.

  [23]ZHOU Jing,YE S ilin,LAN W e i,et a l.Th e effect of social media on corporate violations:Evidence from Weibo posts in China[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2021,21(3):966-988.

  [24]ZHANG Yu ming,YANG Fan.Corporate social r e sp o ns ibility di s c l o s u r e:R es p o n di n g t o i n v es t o r s’cr iticism on social media[J/OL].International Journalof Envir onmental Resear ch and Public Health,2 0 21,18(14).[2 0 2 3-1 0-11].
  [25]徐向艺,谢永珍,现代公司治理[M].北京: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26]李建军.企业绿色创新、环境信息披露与银行信贷融资[J].武汉金融,2022(1):58-64.

  [27]刘建华,李园园,段珅.董事会特征、创新投入与品牌价值基于内生性视角的实证研究[J].管理评论,2 019,31(12):136-145.

  [28]魏刚.管理层持股、研发投入与股权资本成本[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6,13(6):70-80.

  [29]吴高波,杜延平.应计盈余管理、高管持股与权益资本成本[J].财会通讯,2021(8):40-43.

  [30]MENG Xiaohua,ZENG Saixing,XIE Xuemei,et al.Beyond symbolic and substantive:Strategic disclosureof co r po r a t e e n v ir o n m e n t a l info r m a tio n in Chin a[J].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 019,28(2):403-417.

  [31]AHMED K,HOSSAIN M,ADAMS M B.The effects of board composition and board size on the informativeness of annual accounting earnings[J].Corporate Governance:An International Review,2006,14(5):418-431.

  [32]赵海燕,张山,杨柳.化学制品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J].会计之友,2018(5):23-27.

  [33]聂紫聪.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ES G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J].商业会计,2 0 22(19):38-43.

  [34]霍璐琪.董事会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基于环境敏感型行业上市公司的实证[J].科技经济市场,2 019(12):49-51.

  [35]李文权.公司治理结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7(5):155-157.

  [36]DEY A.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agency conflicts[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8,46(5):1143-1181.

  [37]李明娟,张梦梦.股权结构、高管特征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19(12):120-125.

  [38]ZHOU Ch a o.Effect s of co r po r a t e g over na nce on the decision to voluntarily disclos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Evidence from China[J].Applied Economics,2019,51(55):5900-5910.

  [39]BARAKO D G,HANCOCK P,IZAN H Y.F a ct o r s influencing voluntary cor por ate disclosur e by Kenya n co m pa n ies[J].Cor por a t e G over na nce-An Int er na tiona l Review,2006,14(2):107-125.

  [40]周开国,应千伟,钟畅.媒体监督能够起到外部治理的作用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违规的证据[J].金融研究,2016(6):193-206.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本文标签:

<< 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了!

  • 评论(

赞助团论文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随机文章

标签列表

最近发表

    热门文章 | 最新文章 | 随机文章

最新留言

首页 论文知识 教育论文 毕业论文 教学论文 经济学 管理学 职称论文 法学 理学 医学 社会学 物理学 文献 工程论文 学位论文 研究论文

Powered 团论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5557号统计代码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