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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音乐专业已有多年的教学实践历史,无论是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方法都比较成熟,但是在教学评价上仍然处于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的状态。教学评价是对教学的重要补充。通过教学评价,教师能够得到教学反馈,从而结合学生的评价情况对教学进行改进和优化。同时,学生也能够根据教学评价了解自己的不足,在后续的学习中加以改进。因此,音乐教师应当对基本乐理教学的评价方法进行完善,以促进学生音乐水平的提升。
一、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课程分析
在音乐专业中,虽然“乐理”与“视唱练耳”这两门课程在2007年《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指导纲要》中被要求合为一门课程,但是这两者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有所不同,教师仍然需要对其进行区分。乐理内容包括音乐各要素,如音高、节奏、音节、调式、和弦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音乐符号的读写方法。乐理教学旨在强化学生的音乐基础,以便于其后续的深入学习。视唱练耳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听音能力和理解能力,主要包括听音记谱、节奏练耳、调式与和声等内容。教师通过开展一系列教学活动,可以使学生在听音、分音、辨音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提升。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当将这两者进行有机融合,并对融合教学开展相应的教学评价。
二、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课程的教学价值
(一)强化音乐理论基础
在音乐专业中,所有音乐技巧和音乐能力的提升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撑。学生的音乐理论基础如果不扎实,其后续的学习必然困难重重。教师通过开展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能够帮助学生强化音乐理论基础。通过基本乐理的学习,学生能够对乐曲的元素、结构及规律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提高对音乐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并在演奏、作曲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在视唱练耳学习中,通过反复的听音辨音练习,学生可以更准确、快速地唱准音高和节奏。在此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在乐理学习中掌握的知识对视唱练习中的音程、和弦、节奏等内容进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化对音乐基础知识的理解。
(二)提升音乐水平
在音乐专业中,基本乐理知识是一切音乐表演与创作的基础。无论是进行音乐表演还是进行音乐创作,都需了解音乐的原理、规律等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对提升学生的音乐水平有重要作用。在乐理学习过程中,学生可以对乐谱进行分析,了解每个音符的含义以及它们组成旋律的规律,如音符长短、节拍等。学生只有熟练掌握乐理知识,才能够在后续的学习中顺利应用,其表演和创作也才能节奏紧凑、流畅。通过视唱练耳学习,学生能够形成自己的音乐记忆,提升对音乐的感知和把控能力。
三、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教学中教学评价的作用
(一)检查“教”与“学”的效果
在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的教学中,教学评价作为一种检验学习成果和教学效果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本乐理包含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等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需要学生经过深入的理解、记忆,并进行大量练习后才能掌握。教师通过考核、测试等评价方式,能够了解学生对基本乐理的掌握程度,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督促学生改进薄弱之处。此外,在基本乐理教学中,教师一般会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而教学评价能够检验其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能否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
(二)增加学生学习动力
教学评价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在某个阶段的学习情况。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学习目标和期望,而教学评价有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掌握学习目标的达成率,从而及时对下一个阶段的学习进行调整。这样的学习模式可以使学生产生更强烈的学习动力,进而在学习中更努力、更专注。同时,教师还会结合教学评价对学生做出反馈,并给予一定的鼓励。
(三)强化学生学习目的
教学评价能够将学生的优缺点直观地显现出来,使学生明确后续的学习目标,从而增强学习针对性。例如,一名学生在听音辨音方面比较薄弱,教师可将这一点体现在教学评价上并反馈给学生,学生在后续的学习中会针对听音辨音进行大量学习和训练,从而提高自己的听音辨音能力。通过多元评价方式,学生能够意识到自己学习音乐知识并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需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音乐能力,进而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教学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一)基本乐理教学评价的功能设计和原则
在高职院校的音乐专业中,基本乐理课程教学评价策略的功能与其他音乐课程的教学评价策略的功能比较相近,都是通过评价判断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价值。教师在设计评价体系时,应把基本乐理课程的各个要素融入其中,重点考查基本乐理理论和相关技能的应用。在基本乐理课程中,教学评价应体现出其目标性功能、激励功能和反思功能,强调过程性评价。基本乐理教学评价应遵循整体性和融会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指教师要将基本乐理知识中包含的乐理知识和视唱练耳知识进行合理分配,既要评价学生对乐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查学生的视唱练耳水平。教师在开展各个环节教学时,要从整体出发,促进学生乐理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能力的整体提升。
融会性原则是指虽然教师在教学设计时对乐理知识和视唱练耳这两部分内容的教学重难点进行了区分,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将它们分离割裂,而应将二者深度融合,在乐理知识教学中配合视唱练耳的训练,在视唱练耳教学中加入对乐理知识的讲解。
(二)基本乐理教学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1.对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的评价
在基本乐理教学中,视谱演唱是考查学生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的主要方法。视谱演唱要求学生在看到音符谱面后能够立即理解并准确地唱出相应的旋律和节奏。在基本乐理的教学评价中,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考查因素,而视谱演唱正是这两者的融合。因此,在整个评价体系中,音乐教师可以将视谱演唱作为核心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各种未知的乐谱,让学生进行视唱练习。此外,教师还可以对视谱演唱评价进行多元化的拓展。比如,教师可以为学生展示一段乐谱,让学生先对其乐曲结构进行分析。如果乐谱有歌词,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说一说对歌词的理解。之后,教师让学生对乐谱进行演唱。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采用合唱的方式让学生进行视谱演唱,将乐谱分为多个声部,要求每个学生负责一个声部,在演唱中与同伴合作,达到评价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2.对记录音乐能力的评价
在基本乐理教学评价中,听音记谱也是一种重要的评价方法。这种方法主要考查学生记录音乐的能力。如果学生在听到一段旋律后无法准确地记录其音符和节奏,就说明学生的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水平都比较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主要通过耳朵来感知和记录,人们常说的“绝对音感”就是指一个人能够准确地听出音高、音程、节奏等,而“绝对音感”是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来实现的。因此,为了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教师可以采用听音记谱的评价方式,考查学生对音乐要素,包括音高、速度、节奏、段落等的分辨和记录能力。
3.对音乐理论的掌握与应用能力的评价
在基本乐理中,音乐理论与应用能力是最为核心的教学内容。教师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的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在笔试时,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为学生设计一套综合乐理知识与视唱练耳技巧的试题,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形式,考查内容包括音高、节奏、调式、和声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检测学生对音乐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口试部分,教师可以采取提问、听音分析等方式,考查学生对乐理知识的应用能力。例如,教师可以出示一段旋律的五线谱,要求学生将其准确地唱出来,或者为学生播放一段旋律,让学生将听到的旋律写出来。
4.对基本乐理课程的定量评价
在定量评价中,教师应结合基本乐理课程的课时安排、音乐能力等确定评价分值。例如,在传统的定量评价中,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评价和记录音乐能力评价都可作为“课堂表现”,占总评价分值的20%,平时作业占20%,剩下的60%分配给对音乐理论的掌握与对其应用能力的评价,其中笔试和口试各占30%。但结合实践经验来看,这种定量分配会导致学生仍然以期中、期末考试作为评价重点进行突击学习。对此,教师要强调过程性评价,将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评价、记录音乐能力评价始终穿插在课程教学始终,作为过程性评价的量化指标,对评价分值进行修改,采用课堂表现占40%、平时作业占15%、对音乐理论的掌握及其应用能力的评价占45%的定量分配,使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有更高的学习积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基本乐理水平。
(三)教学反思
教学反思是教师审视和思考自己所组织的教学活动的过程。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在开展教育改革运动时就提出了教学反思这一概念,提倡教师通过自我反思和批判性思考,找出自己教学中的问题并进行改进和优化。在高职院校音乐专业基本乐理课程的教学评价中,反思环节应当引起教师的重视。传统的教学评价以教师评价学生为主,教师很少对自己组织的教学活动进行反思,导致“教”与“学”未能共同进步。对此,在基本乐理知识的每一节教学结束后,教师应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反馈等,思考自己在组织教学活动时是否存在理念、技术和方法上的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思考解决方法,在后续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活动中进行改正。
例如,在视唱练耳教学中,教师发现大多数学生都无法根据旋律正确地唱出音名,节奏也掌握不好。对此,教师要思考学生是否对这方面的知识掌握得不扎实,自己为学生提供的素材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如是否旋律起伏性较大、节奏过于多变等,从而对后续的视唱练耳素材进行优化。在课后,教师可以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感受。如果学生普遍反映视唱练耳素材难度过高,教师就要适当降低难度,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逐步提升学生的视唱练耳水平。
同时,教师也应在反思中进行创新。过去,大多数教师都侧重积累型教学,即通过教学积累经验,对教学方式、理念进行细微的调整。如今国家提倡教学创新,教师必须向研究型教师转型。教学反思是一个很好的创新途径,教师在反思中探索教学的优化路径,能够提升创新的实效性。例如,教师在进行节奏乐理知识教学时,发现学生对节奏的把控并不是很好,那么教师就可以通过反思,对教学活动进行改进和创新,让每个学生准备一支笔,根据教师在黑板上出示的节奏型,用笔在桌面上敲出节奏,同时口中唱出节奏音“dadada”。这种方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学生对节奏型的理解和感悟。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校的音乐专业中,基本乐理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类课程,是学生建立良好音乐基础的关键。通过基本乐理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音乐各要素的相关知识和应用技巧。通过教学评价,教师不仅能够检查学生的基本乐理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还能够结合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对后续的教学活动进行优化和改进。此外,通过教学评价,教师还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激励,使学生产生更强的学习动力。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对基本乐理教学的相关能力考查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音乐认知与表达能力、音乐记录能力、音乐理论的掌握与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基本乐理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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