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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机制在高校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审计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财务安全、提升管理效能、保障公平公正以及促进信息透明和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审计与其他监督工作仍面临独立性不足、信息不共享、监管规范不完善、职能权责不清及反馈渠道不畅等现实问题。基于此,文章提出完善保障体系、搭建信息化平台、采用多元化监督方式和畅通反馈渠道等解决之策,以期为高校审计与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保障高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内部审计;监督;高校;协同机制
高校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是指高校对自身经济活动合规性、风险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和监督的流程和制度,是保障高校管理规范和有效运行的关键机制之一[1]。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由此可见,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通过对高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改进,发挥着促进高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作用。现阶段,我国高校对内部审计与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水平也在逐步提升。然而,也要注意到部分高校内部审计与监督工作仍存在独立性不足、“信息孤岛”、监管规范不完善、职能权责不清及反馈渠道不畅的问题。值此背景下,对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展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以期为高校实现良好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一、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部门独立性不足
独立审计是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可靠的基础。然而,部分高校内部审计机制受到行政管理影响,缺乏独立审计模式,导致审计结果易受到干扰,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足[2]。一方面,审计团队成员背景缺乏独立性。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通常由该高校内部审计团队负责,这些审计人员往往与学校管理层关系密切,或者与被审计部门有利益冲突。此情况下,审计团队很可能受到干扰或者受到影响,难以保持真正的独立性。另一方面,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权限存在限制。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无法独立决定需要审计和监督事项,或者无法自主获得相关信息和数据,难以全面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
(二)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部门信息不共享
其一,各部门间存在“信息孤岛”。各个部门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信息闭塞,没有有效的渠道和机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不同部门之间存在**障碍,导致信息流通受限,审计结果不够全面和准确。其二,缺乏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机制。高校内部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规范的信息共享机制。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各部门之间无法及时共享审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导致审计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降低。其三,信息化技术不完善[3]。部分高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不同部门间的信息系统无法实现有效集成和互联互通,导致审计信息的共享、传递和整合困难,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其四,缺少信息共享意识。部分高校内部存在着保守、封闭的组织文化,信息共享的意识不够强烈。高校一些部门对于信息掌握存在垄断现象,不愿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限制信息的流动和共享,也阻碍了审计机制的畅通运行。
(三)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监管规范不完善
首先,现阶段我国有关高校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薄弱,对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职责、权力等方面未能给予具体规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高校内部审计的运行缺乏规范保障。其次,多数高校内部审计机制依旧采用传统审计方式,审计监督手段相对单一[4],脱离新形势下高校发展的现实情况,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同时,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未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审计程序和方法,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指导方针,导致审计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判断和片面偏见情况,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估高校内部的运营和管理情况。
(四)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职能权责不清
一方面,高校内部审计监督权责不清主要原因之一是角色定位不明确[5]。在高校内部,审计监督涉及多个部门和职能,如审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各个部门之间在审计监督方面具体职责和权力划分并不清晰,容易造成审计工作的职责交叉或者责任推诿,最终导致高校内部审计监督权责不清。另一方面,高校内部各部门间缺乏协调合作。高校内部涉及的审计监督职能较为分散,各部门间缺乏紧密的协作,导致审计监督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信息共享不畅、数据交流不及时等问题,无法形成有效监督。
(五)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反馈渠道不畅
第一,反馈机制不畅通[6]。部分高校针对审计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缺乏有效的反馈渠道和途径。审计报告和结论未能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导致问题无人认领和解决。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与管理层之间的**渠道不畅,信息流动不及时,进一步阻碍问题的解决和改进。第二,改进机制不完善。高校内部审计结果和反馈意见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和跟踪。具体而言,高校在发现问题后,缺乏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改进计划,无法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无法对改进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评价,导致问题再次出现或者改进效果不明显。第三,隐患排查不彻底。高校内部审计隐患排查工作对潜在问题的识别和预防不够细致和全面。具体表现为,审计过程未能全面覆盖高校各个环节和部门,导致一些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和解决。此外,高校在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一些风险未能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二、高校内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常见形式
(一)外部审计监督
外部审计机构对高校进行独立的财务审计、绩效评估等工作,为高校内部审计提供客观的第三方评估结果,减少内部审计可能存在的偏见和利益冲突。外部审计监督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和专业领域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增强内部审计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二)行业协会监督
高校所属的教育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开展行业自律监督活动,引导高校自发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行业协会可以制定标准和规范,对高校进行行为规范和质量评估,促使高校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三)内外部监督机构合作
高校内部审计与监督机构可以同纪检监察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等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内外部监督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动反馈能够加强对高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与治理体系。
(四)自律组织监督
高校要想实施内部审计与监督,可以通过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内部监察机构等组织,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自律组织可以制定内部审计的制度和流程,并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培训,提高内部审计的专业性和质量。
三、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构建路径
(一)完善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保障体系
第一,明确制度目标。高校在制定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制度前,要明确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范和打击财务违法行为、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等目标。第二,制定制度框架。高校应基于实际情况,建立包括基本原则、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程序和方法的制度框架。第三,明确责任和义务。财务处应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资金管理,并向审计处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审计处应当对高校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违法违纪问题等。第四,符合法律法规。高校审计工作相关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有关机制。
(二)搭建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信息化平台
首先,高校应大力建设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整理和分析,有助于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从而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精确度。其次,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部门应积极应用信息化平台,及时获取最新的数据和信息,实现审计工作**化、实时化,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灵活性。最后,高校对于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信息化平台的深度应用还可以实现高效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办公。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化平台能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效避免重复工作和信息孤岛问题,强化监督效果[7]。同时,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化平台能够实现多人协同办公,进一步优化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工作的方式。
(三)采用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多元化监督方式
其一,高校应当注重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机构协调合作。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可以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高校在财务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及公平性。其二,高校审计监督工作应通过多元化方式进行。除常规内部审计监督方法外,高校还可以采用专项审计、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等不同形式的审计监督,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针对性监督。其三,高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采访相关人员等方式来收集信息和意见,通过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文件审阅等手段获取审计证据,进一步了解审计工作情况。
(四)畅通高校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机制反馈渠道
第一,畅通审计监督反馈渠道。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向被审计对象提供详细审计报告,包括审计过程、发现问题和建议等。被审计对象也应及时回复审计报告,并按照建议进行整改。在此过程中,高校应畅通审计监督反馈渠道,便于被审计对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释,进一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第二,落实监督投诉反馈机制。高校应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并积极落实监督投诉反馈机制,使得被审计对象和利益相关者可以对审计与其他监督协同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有效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也为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供后续保障。第三,高校还应实施相应的考核机制并设立举报渠道,对内部审计与其他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接受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的举报,从而对审计监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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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龚玉,周玲,吴春燕.优化审计对高校内部权力监督的实践探索[J].化工高等教育,2021,38(3):151-156.
[3]蔡凌伟,陈微云.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协同路径探索[J].会计之友,2022(4):128-131.
[4]宋彦.信息化时代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创新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1(4):103-105.
[5]邱越.高校审计全覆盖研究述评[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20(9):44-45.
[6]姜雅.“巡审同步”对新时代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J].财会学习,2021(28):118-120.
[7]李延绍.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构建[J].会计之友,2021(4):14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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