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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健全、高效的金融体系扶持。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农业金融服务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农业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满足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文章首先分析农业供应链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现实契合,其次探究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论述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最后通过分析归纳,提出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关路径。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金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现代化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得到了快速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构建全方位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农业供应链金融将供应链金融服务应用到农业中,促进农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农户、合作社和上下游各经营主体紧密联结在一起,实现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以动产抵押为主要手段解决了其缺乏传统抵押物的融资痛点,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控制风险,将金融资源配置优化到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各产业链各环节[1]。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系统性的金融服务,扩大了融资范围,提高了融资获得性,破解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以此赋能乡村振兴。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现实契合
(一)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产业振兴的必然选择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但目前我国乡村产业尚未完成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构建。农业产业涉及环节较多,且各环节间需紧密协作,我国农业产业链普遍存在链上各主体规模较小、链条尚未完全打通、各自为战的问题,导致断链现象时有发生。农业产业链稳定性与资金流的稳定密切相关,而传统金融难以适应链上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期限短、额度小、业务分散的特点,使得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从农业产业链整体出发,以真实农产品交易为前提,借助金融科技,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有机结合,搭建风险监测体系,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为农业供应链上各主体提供一体化的信贷服务,满足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各经营主体的个性化融资需求,以资金支撑产业链上各环节有效衔接,促进农业第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二)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提升农业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现代农业的竞争已由产品之间的竞争转变为产业链之间的竞争,要想在全球农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势必要提升农业产业链的竞争力,而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提升农业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农业供应链金融以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依托,为上下游企业担保增信,提升供应链上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订单质押融资等业务,降低融资成本,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流入农业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推动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
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依托各地农业农村特色资源,针对供应链产业链不同链条组合,创设定制化金融服务模式,开发具有地域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提供便捷、完善、成本更低的融资服务,有助于加大农业资金支持力度,促进规模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培育特色涉农企业,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实现农村农民增收目标。此外,农业供应链金融数字化也有利于消除城乡金融差距,其服务方式从流程复杂的网点柜台服务升级至移动互联和线上云端的即时快捷服务,突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围绕农村生态开展数字创新,改善农村普惠金融环境,为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模式
(一)以农业核心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此模式以农业核心企业为主导,农业核心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上具有主导权和话语权,对上下游的涉农企业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农业核心企业自建或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凭借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信息数据,要求农业产业链条上下游农业经营主体以应收账款票据、库存、预付款作为质押,对其进行授信,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二)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传统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这得益于其分支机构覆盖全国各地,业务范围广,防控风险能力强,在长期的农村金融服务实践中,与当地政府、各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然而,传统金融服务还无法有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主导下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将金融机构信用和金融科技手段集成到组织、驱动和优化产业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过程中,通过与政府、农业核心企业合作,为农业供应链上的农户、合作社等上下游主体提供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池)、预付款融资、农产品抵押融资等服务,如图2所示。
(三)以大数据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由于农业各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展示、销售,大量的农产品真实交易数据在电商平台沉淀,电商平台作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管理核心,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建模,深度分析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合作社、经销商)等借款人的交易流水和信用评级,依据分析结果为其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同时引入保险公司进行尽调和承保,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进一步分散和降低[2],如图3所示。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环境有待优化
乡村振兴正处在全面推进阶段,急需进行金融资源配置优化,然而,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制度缺口,服务环境亟待改善。首先,金融惠农综合法律体系不健全,缺少相关的专门性立法。尤其是在农民财产权抵押、农产品保险等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其次,当前主要依靠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部门性规章,多是临时性指导文件,且有重叠交叉部分,针对性不强,约束力不足,很难满足目前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实需要。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环境等均有待加强,很多涉农主体缺乏信用意识,信贷风险系数高、预期收益低,最终导致整条农业供应链难以有效运行,被迫断裂。
(二)农业供应链上各主体认知存在偏差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相关参与者组成复杂,包括农民、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各相关利益方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认知存在明显差异,利益尚未联结一致。首先,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缺少了解,对其价值缺乏认可,使得融资整体使用率偏低。其次,金融机构提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内生动力不足,因涉农企业缺乏有效的供应链管理,链上各环节未能有效衔接,导致供应链运行效率低下,金融机构很难据此评估链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最后,农业生产普遍规模较小,且产业分布相对分散,农户、合作社等涉农主体粗放经营,融资需求很难通过准确计算获得。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典型的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仍以农业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为主导,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种类有限,这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动力。农产品生产高风险、流通低效率、融资需求分散且单笔规模较小,使得农业投资回报率较低;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盈利性为目标,自然缺少开发创新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动力,现有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也基本流向产业化程度高、供应链管理完善的细分种殖、养殖领域,难以为整个农业供应链提供融资服务。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居高
农业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居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其一,农业生产经营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减产无可避免,且涉农企业和农户承受风险能力有限,融资风险大多由银行承担。其二,自然风险有可能转化为信贷风险,势必会增加信贷违约率,再加上农业产业本身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农业从业人员承担风险的意愿不足,可能会出现为逃避信贷合约责任而主观违约的情况。其三,技术风险。一是由于乡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在信贷审批过程中,操作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错误的评级风险;二是在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仓单的核验、农产品的储藏保值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不成熟而产生的风险。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
(一)完善农业供应链金融制度建设
第一,健全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相关法律体系,为农业供应链金融营造良好的制度服务环境,特别是针对农产品质押物价值评估、土地确权流转等制度的完善。第二,健全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适当给予涉农企业和农户一定的政策优惠,比如贴息和保费补贴。第三,完善农业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涉农核心企业等通力合作,将工商、税务、司法等各方数据,统一整合入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充分共享。第四,加强农业供应链金融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在健全农村物联网和互联网体系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先进信息系统和管理软件,强化农业供应链各主体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二)提高农业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认知
大多数农业供应链各主体彼此分割,合作共赢意识不强,尚未形成融资的基础和保障。要提高农业供应链各参与主体的认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3]。其一,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有融资需求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实现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认知与应用。其二,农业核心企业应加强与各主体的联系,在利润分成比例上进行合理分配,使农户意识到利用供应链资源,可降低融资成本;政府也应采取奖励补贴或评优等多种方式对带动农户和上下游发展的优质核心企业进行鼓励。其三,提升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政府应出台政策进行明确指引,制定普惠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考核指标,鼓励金融机构培养供应链金融人才,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稳定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供应链竞争力中的“领头雁”作用。
(三)加强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当前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单一、不对口、针对性不强,很难适应农产品多元化、农业供应链系统化的发展特点,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变化作出响应,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多元化、综合化发展。金融机构应因地制宜,拓宽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种类,聚焦“农业核心企业”,一户一策,为其量身匹配金融服务,带动全链条上下游小微企业、各类农业主体的融资服务。围绕农业产业链,与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合作,为农业供应链上各环节提供精准服务。此外,很多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都以e贷命名,意在结合数字技术打造在线供应链金融,因此要注意涉农供应链场景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定制。
(四)完善机制,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监管机构应当利用既有的人行征信平台,加大对农业供应链的尽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金融中介机构深入农村实地考察;同时,要加强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力度,将融资服务对象的经营交易关联信息纳入征信体系中,形成农业信用数据库,为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审查数据支撑。二是金融机构应建立价格发现机制,对农产品或深加工后的相应产品价格设立预警线、处置线、平仓线,对价格进行监控,设定相关预警处置措施;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采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进行多维交叉验真,作为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判断的依据,以便精准测算授信额度[4]。三是不断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资组建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风险补偿基金,对政策风险和自然风险进行补偿,增强多种涉农主体的风险抵抗能力。另一方面,引入其他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将已承保的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减小和分散风险。
参考文献:
[1]夏珂.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逻辑基础、发展趋势和主要模式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23(4):89-92.
[2]周孟亮,唐芳琪.基于电商平台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9(7):27-32.
[3]袁金凌,李洪侠,廖欣钰.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与路径选择研究—基于不同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比较分析的视角[J].区域金融研究,2023(3):21-33.
[4]容荻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发展路径探究[J].全国流通经济,2024(8):14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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