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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文化泛指以音乐形式要素(如曲调、曲式、节奏、和声等)及音乐演奏器具(如钢琴、二胡、吉他、唢呐等)为基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传播环境迎来了颠覆与变革,呈现去中心化、互动化、数字化的特点。这对音乐文化的传播来说是机遇,不同风格与背景的音乐文化可以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并在与受众的互动中呈现生机与活力。但同时,传播生态的多元化转型又使音乐文化面临冲突的风险。因此探讨音乐文化在新媒体背景下的传播路径对其发扬与创新具有实际意义。

  一、新媒体背景下音乐文化的传播特点

  新媒体重塑了传播环境与传播方式,使得音乐文化的传播呈现新的样式。

  (一)快捷性

  当前,借助新媒体手段传播音乐文化,极大地缩短了以往传统媒体在音乐文化上的传播时间,提高了文化传播效率。一方面,音乐文化的传播不再受到地理位置和物理距离的约束,无论是身处繁华都市还是偏远乡村,只要有网络连接,人们就能够实时获取到世界各地的音乐信息和作品,这种跨越时空的传播方式,极大地缩短了音乐文化从创作到传播的时间差,让音乐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为音乐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实时更新和快速分享的渠道。音乐创作者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迅速发布自己的作品,而听众则可以在第一时间听到并分享给更多人。这种即时的互动和反馈,不仅激发了音乐创作的活力,也促进了音乐文化传播的快捷性。

  (二)社交化

  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受众得到话语权的赋能,进而联结成一个又一个圈群,这种圈群化模式打破了以往音乐文化以“传播者”或“传播媒介”为中心,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点对面”的传播,进而走向更为社交化的传播模式。在这种新态势下,一方面,音乐文化传播呈现大量“聚落化”受众组织,无论哪一种风格及形式的音乐文化,都能够获得大批忠实拥趸,即便是小众音乐文化也能够获得大批支持者;另一方面,在这种圈群化传播模式下,个体呈现游走于多个圈群之间的特点,这种游走式个体也提高了音乐文化破圈传播的潜力。

  (三)互动化

  1.受众与传播者的互动


  新媒体平台为音乐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丰富的互动方式,如评论、点赞、分享等。一方面,这些功能使得受众能够积极参与到音乐文化的传播过程中,表达自己对音乐作品的看法和感受;另一方面,受众的反馈也能及时传递给音乐创作者,为他们提供创作灵感和方向。这种双向的互动不仅增强了受众的参与感,也促进了音乐文化的交流与共享。

  2.受众与文化的互动

  在新媒体时代,用户生成内容(UGC)逐渐兴起,成为音乐文化得以二次传播的重要力量。通过音乐App、在线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用户可以上传自己的二创作品,与其他用户分享自己对音乐文化的喜爱与见解,这种用户生成内容的传播方式,不仅丰富了音乐文化的内涵,也促进了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

  (四)融合性

  新媒体背景下,音乐文化得以数字化传播,这就为多元音乐文化的融合奠定了基础。

  1.多元音乐文化的融合

  新媒体为音乐文化的交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通过网络平台得以汇聚,形成了音乐文化的大熔炉。在这个熔炉中,各种音乐元素相互碰撞、融合,产生了新的音乐风格和表现形式。例如国潮Rap音乐就是因传统音乐与现代流行音乐的结合以及东西方音乐元素的交融而诞生的,体现了音乐文化内部的交融性。

  2.音乐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为音乐与科技的结合提供了更多可能性。通过数字化、网络化等技术手段,音乐作品的创作、制作、传播和接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例如,数字音乐制作软件的普及使得音乐创作更加便捷和高效;在线音乐平台的兴起使得音乐作品的传播更加广泛和快速;智能音响、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应用则为用户带来了更加沉浸式的音乐体验。这种音乐与科技的结合不仅提升了音乐文化的传播效率,也丰富了音乐文化的表现形式和体验方式。

  二、新媒体时代下音乐文化的传播困境

  (一)平庸化趋势


  新媒体环境下文化消费越发表现为“快餐式”,音乐文化难以获得持续沉淀、形成IP的机会。例如在传统CD机时代,诸如陶喆、周杰伦、王力宏等音乐人创作了《孙子兵法》《兰亭序》《花田错》等一系列国风音乐,这既得益于其作品质量的过硬,也得益于受众对高品质音乐作品的耐心,而如今这种“快餐式”文化消费下,国风曲目层出不穷,但大多采用的编曲和制作都极为相似,且作曲深度浅显,难以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正逐渐走向平庸化的趋势。
 

 
  (二)传播市场不规范

  当前,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在新媒体时代下虽然取得了快速进步,但却面临传播市场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对音乐文化传播工作尚未形成完善且明确的体系,从而阻碍了此类文化元素的对外发展。具体来说,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音乐的形式与风格愈发多元,然而对市场中新出现的一些网络音乐传播纠纷等问题,相关制度有着一定的滞后性,无法有效解决音乐文化传播市场的纠纷问题。同时,一些管理平台对新形势下的音乐资源不闻不问,或者随意提高收录门槛,导致许多经典音乐无法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中出现,扰乱了文化市场的运行秩序。

  (三)版权保护与侵权问题

  新媒体时代下的音乐文化传播涉及大量的数字音乐作品,然而由于数字音乐作品的易复制性和传播性,版权保护与侵权问题日益突出。许多音乐作品未经授权就被非法上传、分享、下载,这不仅损害了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音乐文化的健康发展。

  (四)音乐种类不均衡

  传统音乐是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岁月中,我国积累了丰厚的传统音乐文化,从汉代的“楚声”到南北朝的“清商乐”,从宋元的“北曲南戏”到明清的“昆曲”“京剧”,这些传统音乐文化都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新媒体背景下诞生的流行音乐,其音乐曲调、歌词都更符合大众口味,更贴合当代人的快节奏生活,因为大多数人并没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去细细琢磨音乐,这就导致流行音乐逐渐占据了主流音乐市场,不少年轻人更是从小就听着流行音乐长大,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逐渐被忽视。

  (五)国际影响力不足

  音乐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但是在国际文化的格局中我国音乐文化的影响力与我国综合实力呈现极度不匹配的现状,这体现在YouTube上亚洲热门曲目的页面中,印度与韩国的歌曲占据大头,而很少见到中国的歌曲。这是由于在以往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中,我国更多的是在“引进来”,因此我国的音乐文化并没如欧美日韩那般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且在国际传播的实践中,我国的音乐文化传播多由政府牵头,传播形式多半是传统音乐,使得我国新兴的流行音乐难以在国际舞台打出影响力。

  三、新媒体时代下音乐文化的传播未来

  为把握机遇、更好地传播音乐文化,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呼吁优质创作,减少跟风逐流

  音乐文化之所以源远流长、打动人心,是因为它是情感的纽带,唯有那些从人民群众最朴素情感中扎根而来的作品才能引起人们某种强烈共鸣。因此,在未来的传播规划中,传播者必须致力于打造优质作品,在贴近大众的喜好、做好共情的同时,在传播过程中做好把关工作,营造高雅健康的音乐审美氛围,肩负起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大众审美品位的责任。

  (二)立足本土,走向世界

  放眼全球各国的音乐文化创新成功案例,韩国的K-POP并没有盲目照搬欧美音乐,而是融入韩国经典,保留韩流特色,在此基础上创新发展从而大获成功,这一模式值得我国学习。因为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极具民族特色的乐器与曲风,能够在音乐创新上博采众长,同时融入民族特色,真正做到“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让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为世界音乐文化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打造更多优质音乐节目

  音乐节目在新媒体时代的影响力不容小觑,它凭借庞大的流量池,能够跨越各种界限,将音乐文化传播至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因此制作优质的音乐节目对音乐文化的传播至关重要。以湖南卫视的《声入人心》为例,《声入人心》将美声演唱与音乐剧表演这类经典音乐搬上综艺节目的舞台,结合选秀竞演的模式,将经典与流行结合,颠覆了美声、音乐剧的高冷形象,成功拉近了年轻人与优质经典音乐文化的距离。由此可见,打造优质音乐节目能够起到连结传统经典与年轻群体之间的桥梁作用。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无疑为音乐文化的传播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以快捷性、社交化、互动化和融合性的特质,重塑了音乐文化的传播生态。然而,面对市场不规范、版权问题、音乐种类失衡等挑战,人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探索和创新。未来,音乐文化的传播应立足本土,深挖民族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价值的优质音乐节目。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完善市场机制,加强版权保护,维护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音乐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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