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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必要性、迫切性不断凸显,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之下,对现有的财税体制进行深入而全面的改革,成为财税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文章首先探讨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其次全面分析当前财税体制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重点论述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的举措。旨在为财税体制改革指明方向,使我国财税体制更加科学合理,继而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财税方面的良好保障。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方向;效能;预算;财权
0引言
财税体制改革是市场经济转型的需要,是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的需要,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固有财税体制现存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快马加鞭、迎头赶上。近年来,我国虽然一直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改革进展情况并不理想,财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推进难度也在不断增大。因此,我国需要充分调研财税体制改革阻力,制订改革方案并付诸实施,从而提升财税体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使之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1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
1.1有利于民生社会建设
财税体制改革是民生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民生社会顾名思义就是以民为本,强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具体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国家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前,我国民生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民生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如房价问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国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使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增强民生福祉,使民众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1]。
1.2控制地方债务规模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非常突出,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同时也会降低政府的信用。众所周知,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因为承担了比较多的事权,为了弥补财政资金缺口,地方政府大肆举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高达37.8万亿元,这一数据并不包含地方政府控制的城投平台等隐性地方债。目前,已经有地方政府债务暴雷,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化解措施就是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从源头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另一方面则是要采取措施积极化解债务危机,继而实现政府收支平衡。
1.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税体制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目前,我国经济步入了新常态发展阶段,经济由粗放发展模式向集约发展模式转变,低质量发展向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发展领域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国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先进产业的发展,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给供给侧改革注入强劲动力,这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对于国家重点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需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而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业比重。例如,对于现行的增值税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适度扩大抵扣范围,完善留抵退税制度等,提升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2当前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
2.1税种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税种设置并不合理,直接税、所得税占比偏低,间接税、商品税占比偏高,上述税种设置的不合理,不仅会给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也影响税负公平性。直接税、所得税占比偏高,使税收本身的收入调节作用大打折扣,税负的公平性受损[3]。较高的间接税、商品税,会给经济运转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推高各类商品、服务的终端售价,不仅不利于提振内需,也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举例来说,在目前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实际购买力不断下降的情况下,较高的商品、服务价格必然会阻碍消费增长。与此同时,一直“待字闺中”的房产税、遗产税等“难产”,在地方政府卖地收入锐减的情况下,新的税源补充不到位,都会影响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2.2财税管理效能不高
财税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来说,目前财税管理工作成本偏高,效益较差,这是未来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从税收征管来看,当前税收征管成本偏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各种偷税漏税问题依然存在,居民的纳税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比如,这些年文娱行业偷逃税款严重,一些演艺人员在依法纳税方面屡屡“暴雷”,这充分说明了居民纳税意识不强。财政管理方面,管理模式僵化、审批流程烦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也需要密切关注。
2.3财政预算科学性不足
我国财政预算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财政预算的科学性不够,这是未来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财政预算不科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财政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当前财政预算编制方法比较落后,基数预算编制方法不具有未来导向,各级政府的预算就是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预算增长刚性较强,即收入预算也好,支出预算也好,都是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这样的预算本身就不够合理。其二,财政预算执行周期与编制周期存在协调性不足的问题。预算执行周期为自然年的一月到十二月,而每年三四月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才会批准预算、审议上一年度的决算,预算还没批准一年就过去了四分之一,这样的财政预算肯定会影响预算效果。其三,预算执行缺少监督。这一工作的开展透明度不够,群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证,容易导致预算资金被挪用、财政资金使用低效等一系列问题。
2.4事权与财权不统一
20世纪90年代中期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统一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具体来说就是中央政府收入占比较高,但是对应的事权较少,一句话就是“钱多事少”,而地方政府恰恰相反。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由于长期事权大于财权,财政收支缺口较大,预算的不平衡成为常态,这一方面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土地财政、罚没收入冲动等一系列的问题,这对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地方政府财权有限的情况下,很多职责履行不到位,如基础教育投入不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这都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5财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
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均等程度的重要指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长期处于0.4以上的高位,这既说明了我国收入不均的问题突出,也直接反映了财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有限的客观事实。转移支付、所得税是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手段。从转移支付来看,当前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依然偏小。与此同时,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转移支付的资金使用缺少监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转移支付在收入分配调节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4]。所得税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如个税扣除、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不足,一些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收入、转移收入,这导致个税在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受到限制。
3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的举措
3.1科学设置税收种类
从税收种类的设置来看,关键是提升直接税、所得税占比,对于中央税、地方税的设置进行调整。税收种类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基于上述原则,我国需要提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这更有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作用,充分体现税收公平性,即所得越多纳税越多。直接税比重的提升有利于减少商品流通各个环节的税负成本,有利于降低产品的终端售价,这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另外,中央税、地方税的设置也需要调整,坚持小步快跑的基本原则,提升地方税收的占比,增加地方政府的财力。适时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等。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税收的开征,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同时获得新的税源,从而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上述税种的优化,既要广泛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也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税收体制改革的实际效果进行调整,以确保税种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3.2提升财税管理效能
要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效能。在财政管理方面,关键是优化改进财政管理体制,一方面要精简各种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让财政收支更加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整财政管理模式,尤其是要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税收征管方面,要加强税收征管的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在征管手段、征管改进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要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提升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借助于信息技术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3.3科学进行财政预算
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注意科学进行财政预算,针对上文谈到的几个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措施:首先,预算编制需要更加科学,适时引入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来弥补基数预算的不足。其次,预算内容需要更加全面,部分预算外收入需要纳入预算,提升财政预算的准确性。再次,预算执行周期与预算批准日期需根据情况调整,使二者在日期层面基本一致,减少因为时间方面的不一致导致财政预算执行不理想的情况。最后,要加强财政预算的监督,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提升财政预算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这有助于减少财政资金浪费、挪用等情况的出现[5]。
3.4确保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统一
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是解决好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在具体做法方面,中央政府需要主动承担更多的事权,同时,税收收入方面需要提升地方政府的共享比例。例如,中央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加大在这些领域的投入力度。基础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的公共性要求中央政府要加大支出力度,给全体人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在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共享税的征收方面,增加地方政府的分成比例,中央政府独享税种也可以根据情况转给地方政府征收。地方政府事权变少,财权增加,这不仅有利于解决财政收支缺口问题,还有利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当然,财权的调整会遇到很大阻碍,这需要国家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从推动社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破除这一工作推进阻力,从而实现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基本统一。
3.5发挥财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针对目前贫富差距的问题,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指引下,需要充分发挥财税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二次调节作用,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充分考虑上述要求。具体来说,财政转移支付方面,既要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规模,也要提升转移支付的效率和精准性,尽量避免采用层层下拨的方式,由中央财政直接对接需要转移支付的政府机构、单位或者个体,这样可以让转移支付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对于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需要加强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各种“跑冒滴漏”的情况。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面,要重点发挥这一税种在收入分配领域的调节作用,一方面要适度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等级,完善个税抵扣项目;另一方面,要重点征管高收入群体,利用金税四期来稽核高收入人群的各种收入,加大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财税体制在居民收入分配方面的调节作用,从而更好地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
4结束语
新形势下,财税体制创新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的步伐,在做好充分论证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改革措施。本文对于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举措进行了归纳,文中的措施有的是宏观层面的策略,有的是微观层面的做法。财税体制改革存在巨大的阻力,这要求我国开展此项工作时,既要有破釜沉舟、迎难而上的坚定信念,也要有细致周密的实施措施,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从而取得财税体制改革的成功。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尚希,武靖州.论嵌入国家治理的财税体制改革[J].税收经济研究,2022(2):1-10.
[2]张家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税制度[J].财经界,2022(9):146-148.
[3]王颖.加快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21(8):148-149.
[4]马海涛,姚东旻.成就与方向: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体制改革[J].人民论坛,2022(22):56-59.
[5]蒋震.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J].中国财政,2022(19):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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