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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得到显著提升,管理模式也经历了深刻改革。然而,各行各业却频繁发生各种规模大小的安全事故,这不仅给相关的员工家庭带来深刻的痛苦,也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巨大损失,同时还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尽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但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相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明显不足。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学者吴耀兴于2009年表示,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任务,旨在发现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这一过程涵盖计划、组织、决策和控制等多个方面,其目的在于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人员、设备和环境都能够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分类安全生产管理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安全生产管理涵盖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和各种经济要素的集合体,旨在解决具有全局性、共同性的安全问题。其核心是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指导,通过高层次的管理来引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它涵盖实现安全目标的方法、技术和策略方针。
微观安全生产管理则是指企事业单位为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具体管理活动。企业会从计划、组织、决策和控制等生产要素出发,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发挥员工的智慧和才能,以达成人、机、料、法、环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在体制、机制、规划以及资金投入等多个方面实施全面覆盖。重点企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同时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中,涵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职工维权、社会监督、中介服务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状况逐渐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有效促进了全社会的安全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继续加强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协调综合困难。安全生产范畴广泛、任务繁重,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若只把安全生产责任局限于生产管理部门,可能会导致其他管理部门过度依赖和惰性。此外,不同专业部门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可能存在偏差,缺乏对安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往往只关注本部门的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投入不足表现在口头上重视多于实际行动。
虽然一些企业在口头上强调安全生产,但在实际行动中却鲜有身体力行的表现。很多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仅仅做了表面功夫,只是口头上重视、形式上过关,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倾听安全管理部门的建议。更糟糕的是,他们未能积极协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题和关键问题,也没有给予实质性的支持和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此外,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实质性投入不足,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管理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安全生产相关规范的执行不够严格。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违章操作现象较为普遍且屡禁不止,且在工作中存在过分依赖经验和侥幸心理的现象,如在高空作业中员工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此外,企业缺乏对安全活动的有效总结,往往只做记录而缺乏实质性内容,未能充分总结并吸取教训,导致同样的问题重复发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不全面,评估方法及应对措施守旧。对生产过程中风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未能充分考量,仅关注部分较为明显的风险,而忽视了一些潜在的、间接的风险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带来的新型风险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导致新的问题发生。另外,部分企业风险的动态变化特性也把握不够,未能及时察觉环境、人员等因素所引发的风险变化,用固有的方法去评估。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和工具运用不当,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偏差。
改善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加强基层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一方面,因为财政约束下的困境,基层政府的监管职责亟须加强,避免其成为我国安全生产中最脆弱的环节,急需优先加强监管工作。其中,确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一机制要求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确定为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人。此外,基层政府领导必须正确理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他们的任务不仅包括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还应确保地区的安全稳定。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起责任,还需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到全员。同时,各企业应及时吸取其他企业事故教训,以消除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方法与能力
首先,需要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全面考量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不仅要关注明显的风险,还要重视潜在的、间接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带来的新型风险,要及时了解并进行有效的识别与评估。其次,需要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察觉环境、人员等因素变化所引发的风险变化。因此,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更新,是非常必要的。再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以提高评估水平。最后,需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评估能力,使其了解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方法,掌握应对风险的技能。总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各地方正在全面审查本地法律法规,旨在修改存在矛盾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同时,鉴于某些法规已经脱离实际,相关部门正考虑废止或修改这些长期实施的法规。例如,由于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权限不足,省政府可以通过在地方法规中增加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明确各行业应达到的生产安全标准。此外,还可组织专家和高级技术人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创新研究,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包括企业负责人、职工、科研院所等,共同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将其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中,使其成为具体的行为规范,提高可操作性,从而成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国安监部门出现缺位和越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为解决这一难题,可以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方式,对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范围进行深入研讨和确认。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应依法行使各自监管范围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从而确保不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的情况。因此,通过明确监管职责,有助于实现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建立有效的社会制约和监督机制工伤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正朝着采用简单的给付方式的方向发展,同时建立全面的工伤预防、工伤赔偿以及康复治疗的整体体系。新制度要求不仅要为遭受工伤的员工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还要积极进行救治和康复治疗,努力使受伤员工尽快康复,重新融入劳动生产中。此外,工伤保险制度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性、历史工伤发生情况和安全管理水平采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这样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提高工伤治疗和康复效率,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中,评估、认证和鉴定职业安全与健康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先进工业国家广泛采用这种做法,旨在支持和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体系,使其能够从事科研、监测、咨询、认证等多方面工作,并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在实施过程中,中介机构需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规范其生产行为。这些措施有助于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改善,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从整体来说,改善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基层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方法与能力、健全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社会制约和监督机制等方面,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关系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关系企业的生产经营、财产安全和声誉。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为员工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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