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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顾名思义就是混合、掺杂的意思,混生则是具有差异性的、不同质的,经过混杂而生长的个性化状态。美国民族音乐是多种音乐类型相融合的产物,具有混生的音乐形态。以本文研究的《三首前奏曲》为例,该部作品涵盖了欧洲严肃音乐、民间通俗音乐等元素,这样的音乐具有混生状态。相较古典钢琴曲,它是一次历史性的尝试与突破,其音乐语言中包含了各族人民的情感与精神追求,这就是该作品混生美的体现。
一、音乐背景
南北战争后,美国经济逐渐复苏,不同的移民群体带来了丰富的劳动力,同时也带来了沉淀上千年的文化财富。不同的民族信仰、思想意识、文化风俗等诸多要素在这片新的土地上摩擦、碰撞,繁衍发展,呈现出多元的文化景观。美国的音乐环境也因此酷似一个“大熔炉”,融汇了世界各地对音乐的不同“声音”,形成了这个时代“美国之声”最鲜明的艺术特色。
各方面的成熟也加速了音乐领域的发展。19世纪后期,大批音乐家出现,大批音乐院校、音乐厅相继建立,专业音乐如日方升。
除了专业音乐以外,民间通俗音乐是美国“大熔炉”音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民间音乐主要由黑人音乐、白人音乐两种民间通俗音乐组成,后来由于文化的相互交融,别具一格的黑人音乐开始渗入白人音乐圈,出现了一种新型表演——“墨面艺术”,即白人表演者们通过模仿黑人外表、口音等来演唱黑人歌曲,这是早期白人音乐融合黑人音乐的表演形式,具有混生雏形。黑白音乐的相互渗透加速了“新音乐”——爵士乐的诞生。
新兴的爵士音乐给美国音乐带来了历史性的变革,其是混生音乐的代表。其中,布鲁斯、拉格泰姆为主要音乐根基。在美国“大熔炉”的音乐背景下,混生爵士音乐正以蓬勃之力迅速发展起来。
二、格什温与《三首前奏曲》
美国著名作曲家格什温于1898年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他是美国民族音乐的标志性人物,为百老汇舞台和好莱坞创作了多部音乐剧和电影音乐。他自小天赋异禀,与生俱来的音乐天赋让他拥有超凡的钢琴即兴表演技巧。在音乐的熏陶下,他勇敢冲破严肃音乐和通俗音乐风格之间的壁垒,将风格迥异的音乐融合在一起,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最独特、富有激情的音乐语言。
1926年,格什温创作的一部广为流传的钢琴小品《三首前奏曲》问世,它是格什温个人风格成熟时期的一部名作。
《三首前奏曲》将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爵士乐以及严肃音乐等多元素完美融合,将流行音乐语言糅进传统音乐中,将欧洲传统作曲技法与布鲁斯、拉格泰姆等元素相结合,具有混生艺术魅力。其中《前奏曲I》和《前奏曲III》的音乐活泼、富有动感,而《前奏曲II》为慢板,风格相对舒缓,被称为“忧郁的摇篮曲”。
在结构上,《前奏曲I》为降B大调,带再现单三部曲式结构。《前奏曲II》沿用第一首前奏曲ABA的曲式结构,调式调性为E大调,在乐曲B乐段转为F大调,最后在C大调基础上作旋律扩充。《前奏曲III》为回旋曲式结构,呈现多主题间的鲜明对比,本曲为降e小调,在A乐段后B乐段转为降a小调,最后以降e小调收尾。
这三首前奏曲都较短小,充分展现了爵士风情。作品将布鲁斯音阶、拉格泰姆节奏、摇摆三连音等元素在严肃作曲的技法下呈现出来,别有一番风味。
三、《三首前奏曲》混生之美的体现
(一)音乐语言
节奏是爵士乐的灵魂,特有的复杂性节奏,是混生爵士乐区别于其他音乐的最典型特质。与传统的钢琴作品相比,《三首前奏曲》最大的音乐魅力在于作曲家在运用稳定节拍的基础上加入了大量拉格泰姆标志性切分音节奏、附点节奏、布鲁斯色彩的三连音等,这与非洲音乐最鲜明的节奏型相似。
其中,“切分”是爵士乐的核心节奏型。在音乐创作中常常通过休止符、连线来模糊重音位置,或者在弱位上加重音记号改变重拍位置,从而产生切分效果。图1为《前奏曲I》的第15~18小节,在作品的低音区,作曲家将稳定的八分音符拍子分割成两个十六分音符,增加了音群组合,并使用连音线将两个为十六分音符的八度音相连,为强弱拍组合提供新的方案,改变了节奏的重音位,也使音响效果产生了明显的交错感,增强了音乐向前的动力。
图2为《前奏曲II》的第31~39小节,为中段部分,有强烈的拉格泰姆节奏韵味。格什温在创作中打破常规的拉格泰姆,将左手的平稳节奏换到高声部的位置,在低声部加入附点、三连音以及切分节奏,右手嵌入左手两个声部交织在一起,将矛盾又自由的音乐效果发挥到极致。
图3为《前奏曲III》的第37~39小节。作曲家将切分节奏进行了深化。这三个小节,较第一首的切分更为复杂。在演奏中,演奏者右手控制两个声部。从横向来看,作曲家运用连音线将弱拍与强拍相连使得重音后置,构成第一次的切分。从纵向来看,一个单音c夹杂在右手的音程与和弦之间,巧妙成为切分的重拍位置,再次形成切分节奏。左手的规整八分音符与右手不规则的节奏交错进行,切分的动力不断推动音乐的发展,使音乐产生了强烈的节奏感。
作曲家们常常用三连音节奏型表现布鲁斯音乐风格中的摇摆感,营造“慵懒”的音乐氛围。图4为《前奏曲I》的第19~21小节,作曲家在紧张、激烈且富有动感的切分节奏营造的音响氛围下,搭配左手稳定的八分音符拍子,右手连续上行的三连音,在动感的音乐氛围间又透露出一丝舒缓的情绪,将音乐的摇摆感发挥到极致。
除多样化的节奏外,《三首前奏曲》的爵士化旋律是另一大亮点。该作品最新颖之处是运用钢琴模拟爵士乐队演奏的效果,使“爵士乐队钢琴化”。
图5为《前奏曲I》的第1~4小节。后附点节奏搭配两个自由延长记号,模拟了乐队中小号或短号的音效,将音乐情绪缓缓拉长。在宁静过后,出其不意的一个低八度的重音,模仿乐队中大鼓的音效,浑厚的低音加重2/4拍的强拍,给人心灵上带来预示,预示着音乐即将拉开帷幕。
《前奏曲II》的引子部分也运用了反复固定的节奏,旋律来回游走,飘忽不定,犹如萨克斯的音效,带着淡淡的慵懒感,为整首前奏曲奠定了基调。由此可知,格什温在创作《三首前奏曲》时,用钢琴模仿爵士乐队的演奏。二者的完美融合是一次继承与发展中的突破。
在旋律的创作上,《三首前奏曲》还结合了布鲁斯的色彩,其特性音三级、六级、七级音降低,有时也有降五级音,为布鲁斯的旋律赋予了忧伤的音乐基调,常常给人一种忧郁、惆怅的音乐情绪。这种布鲁斯色彩在《前奏曲II》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使作品整体带着淡淡的忧郁色彩。
(二)演奏方式
爵士乐表演最典型的特点就是即兴的演奏方式。这是在混生环境下促成的混生演奏方式。即兴演奏或歌唱,是爵士乐区别于其他音乐最显著的艺术特点,也能体现演奏者的个性风格以及对自由精神的追求。
演奏家们的即兴表演常建立在音乐本身的和声主题基础上,然后在旋律方面即兴发挥。《前奏曲I》的第60~62小节,其在不改变和声的基础上,双手相隔四度音程自由向上跑动。旋律虽呈上行,力度却慢慢减弱,在最后一个主和弦上强收,强势结束整曲。《前奏曲III》的第56~58小节,结尾紧凑六连音左右手交替快速向上跑动,再次将全曲情绪推向高潮。
美国的流行音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思维、个性、精神以及生活习俗。不同演奏家通过呈现即兴的音乐表演,向世人展现了不同的个性。我们也能透过即兴演奏音乐的表面追溯其本质的音乐情感。
(三)音乐情感
音乐是描绘人类情感的重要通道,一切音乐回归到本质都是人类精神、情感的寄托与表达。换而言之,混生性的情感即是人类血液与文化双重情感混合的产物。
19世纪与20世纪交界时,美国新奥尔良颁布的政策加速了新一代混血群体的诞生。其中,爵士乐的早期重要人物杰利·莫顿就有混血的背景。在这样种族与文化杂糅的背景下,人们所创作的音乐也具有混生状态。混生成为当时美国音乐的重要特性。
早在19世纪中期,美国知名作曲家斯蒂芬·福斯特先生,就开始创作混生性的表演歌曲。他擅长创作白人扮演黑人的滑稽歌唱的曲目。在创作中,他有意识地将美国黑人曲调、和声汲取到自己的音乐创作中。在早期,他在混生音乐创作方面就有很高的知名度。他的音乐作品发展至19世纪50年代仍十分流行,如《老黑奴》《故乡的亲人》等都是“黑白混生”的宝贵作品。从《故乡的亲人》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思乡之情和对亲人的眷恋。斯蒂芬·福斯特这种独特的混生性创作手法为后世的作曲家们带来了启发,许多作曲家纷纷效仿,以他的音乐为基础进行创新发展。
在“大熔炉”时代背景下,格什温巧妙地抓住混生音乐的突破口,结合个人音乐风格,创造性地将美国传统与流行音乐相互融合,在浪漫与民族间徘徊,他的作品在美国民族音乐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格什温是美国民族音乐的先行者。他的音乐集中反映了美国20世纪的时代特性、社会发展与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的钢琴代表作品《三首前奏曲》将古典与爵士风格巧妙融合,在学习“爵士钢琴”方面,该作品有较高的演奏价值。他谱写的美国本土独特民族风的音乐作品,为后世的作曲家们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格什温为我们敞开了多元“爵士钢琴”音乐的大门,他的作品将美国民族音乐文化推上了世界的舞台,并使其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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